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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两类企业符合3条件可申请单位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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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30日 12:46:04 来源: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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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同志介绍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发布会主席台。新华网 姚勇摄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专电(记者李延霞、孙玉波)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只有两类企业可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这两类企业是远离城区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 此外,还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必须符合城市的规划;三是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可以用于建设住房,不是工业性质的土地。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国务院的24号文件当中,首次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把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在这个文件当中从国务院的层面上首次提到的。他同时表示,按目前统计,需要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当中来的,全国有100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而且他们的人均居住面积是不足1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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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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