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亩”凸显规划矛盾
“今年4月公布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底全国耕地面积是18.27亿亩,但还有6000多万亩20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如果这些符合退耕条件的耕地都要退,减去之后整个耕地就已经不够18亿亩了。”有专家提出了这一矛盾。
事实上,矛盾和冲突的严重性远不止此。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大大超过了土地规划能够供给的用地指标。有专家指出,“十一五”规划出台后,各部委以及相关部门纷纷从本行业的角度出台了相关规划,如果把这些规划汇总起来,用地需求惊人。虽然不能说他们提出的用地需求量没有依据,但确实不现实。当前国家规划的高速公路总体上已经超过了美国,如果加上省级高速公路,可能比美国加上德国的总和还要多。由此提出的交通用地需求,最多只能满足一半;农业部门提出未来需要20亿亩耕地,林业部门提出要42亿亩林地,目前根本无法满足。
城市规划也在迅速膨胀。陆大道指出,按照现在统计的城市规划预测相加,十五年后中国的城市人口将达30亿,如果按照这个数字来计算,各地用地的要求无论如何没法满足。
这就需要各部门、各地、各行业之间统筹协调。专家指出,规划的实质就是统筹协调。但当前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过程中面临的统筹协调,涉及到上下层级的协调,还有部门之间的协调。
北京大学蔡运龙教授认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土资源部,但涉及的部门很多,各种规划、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现在很多地方不清楚。“比如,有的城市规划的框架已经定下来了,土地规划怎样做?而要做一个统筹的规划,各个部门的目标都要考虑。”
北京大学教授俞孔坚认为,当前正是条块分割的小决策,导致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服务能力的低下。各个部门都在条块分割有限的土地资源。比如说建设部门管一块,水利部门管一块,林业部门管一块,土地的综合效益发挥不出来。
“各部门的协调缺乏一个综合的统一的平台,要由一个部门来解决这些问题是有相当难度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高吉喜研究员认为,现在各部门的规划很多,相互交叉,不管换什么名称,落到最后就是土地的问题。
“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土地利用规划是全覆盖的,土地规划与其他许多规划都要协调,这就涉及到各部门所有的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衔接问题,如果不衔接,这个规划想做好是不可能的。但是这样的一个规划,如果仅靠一个国土部门去协调,大家都平起平坐,协调好的可能性不大。”有专家提出。
这实质上反映了一个根本问题,当前规划体系缺位。专家指出,我国规划体系应该是两大类,一类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它涉及到空间,但不以空间为主。另一类就是以国土规划打头的空间规划。在当前国土规划缺位的情况下,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与国土利用有关的规划并行,要求土地利用规划承担起指导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利用和生态建设的职能,无疑困难很大。
“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土地利用规划与“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二者应该是怎样的关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杜平研究员提出,“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大主体功能区体系一旦建立起来,对土地政策的配套要求也是明确的。这样我们原来制订土地规划的一些依据就要发生变化,包括权重。”
“进一步来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还有正在推进的国土规划工作,三者是怎样的关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家彬指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面临的很多协调工作,建议对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三个部门的规划工作进行整合,推进国土资源空间规划工作。”
事实上,其他国家也面临过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荷兰、韩国、英国都有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他们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开始阶段土地利用规划服从于经济发展,后来都出现了土地利用失控的问题,最后解决的方案是用空间规划来协调土地利用的关系,有专家指出,“但我国目前空间规划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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