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经济适用房回购
在1月25日的代表委员咨询会上,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将针对新建的经适房,在回购过程中,将考虑到房屋折旧等因素,适当调整回购价格。相关政策在今年上半年出台。(昨日《新京报》)
有关经济适用房应否由政府回购以及如何回购等问题,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和争鸣,也形成了几家欢喜几家忧的局面。如报道中提及的一位家住天通苑的王先生,在获悉政府将回购经适房消息后,有点坐立不安,因为他手头的两套经济适用房,可能难以实现其获利预期了。
实际上,对此政策调整怀有焦虑情绪的,恐怕还有一些似乎未被特别关注的人群,比如那些外地来京甚至是举家搬迁的人士。倘若按照原先政策,只要经济适用房购买年限达到5年,并且交纳一定的土地补偿金,则可进入市场交易。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原本也许还有从中“分一杯羹”的机会,可以倾尽全力在市场上购买一套价格较低的二手经适房;而若实行政府回购政策后,可以猜测的是,政府在再次分配经适房过程中,很可能会继续遵循一个硬性标准,即购买者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低收入家庭。倘若真是如此,那些居住条件较差的外来人口,恐怕又失去了一个购买低廉价位房屋的途径。
在经济学上有一种“帕累托最优”理论,它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应当承认,在纷繁复杂的世事面前,某一政策措施若要达到人人满意的效果,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还是应当做出最大限度的周全考量,并采取相应弥补或兼顾救济的措施,避免在推行新政并取得一定收益的同时,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甚至损害一部分公民原本可能享有的某种合法利益。
具体到经适房回购,政府更应当明确并掌握合理适度的政策调控原则和标准。比如,对经适房现产权人,政府鼓励其在经济条件改善时,主动退出保障性住房循环圈,但同时应当确保其在退出时的居住水平,至少不应比退出前变得更差;对更广泛范围内的中低收入人群,则应当保证今后可供其购买或租赁的平价住房资源将会越来越多,选择范围及层次,也会越来越广泛和多样化;即便对普通商品房市场,也能因为保障性住房市场的完善而分流一部分购房人群,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供求关系,乃至对房价上扬态势起到必要牵制作用……总之,任何善政的出台都应当具有统揽全局的眼光和魄力,努力发挥最大或最优规范效能,而避免“头痛医头”式的局部治疗做法。
□墨帅(北京律师)
回购大房子给谁住 政府回购能否破解经济房难题
北京一家房地产专业网站焦点房地产网上关于经济适用房是否该被政府回购的一项调查已经有40多万人投票参加。网站的编辑称,这创下了该网站参与投票调查人数最多的纪录。
这项网上调查数据显示,超过70%的投票者反对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而在投票初始阶段,赞成和反对的比例曾经各占一半。有人评价说,这是一场买到经济适用房的人和没买到的人之间的论战。
北京定稿未来5年住房规划 经适房删去政府回购
11月3日下午,北京市规划委网站推出未来5年住房规划的官方正式版本——《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与一个月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第21条中备受瞩目的“政府将回购经济适用房”字句已被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