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档案:华远集团董事长
山东掖县人。1951年3月生于辽宁丹东。 1969年1月陕西省延安县冯庄公社插队。 1969-1981年参军,先后任排长、参谋。
请问开发商是谁的"丫环"?
在11日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地产节的一个论坛上,当被记者问及“房地产商对社会应承担什么责任”时,地产界名人任志强说:“国有企业家、国有资本,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们干房地产我就不干房地产。我们只是当丫环的,都是政府说了算。”
有人戏称,任志强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会成为新闻,这回看来又是如此。但任志强不过说了实话而已,尽管现在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政府强势干预企业的时代,可一些地方政府从未真正对国有企业放过手,只不过干预的手段更隐蔽罢了,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哪个不与当地政府有着亲密无间的联系?任志强说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并不超出事实范围,把自己认同为政府的丫环,某种程度上是贴切的。
舆论一直在骂房地产商,任志强在此大背景下抛出“丫环论”,意思很明了:少骂我们了,我们只是丫环,主子叫干什么干什么,有本事你骂我们的主子去。这实质是一种压力转嫁,把房地产商这些年来惹下的祸,全一股脑推到了地方政府的身上去,也不能说这是什么狡猾或恶意,这也算事实,但如果我们还长记性的话,任志强还有个“不造房论”。记得当初政府出台政策要求新开发的楼盘要确保70%小房型时,任志强曾强硬地表态,如果真这样的话我们房地产商也可以选择不造房子。“不造房论”秉承他的“不给穷人造房论”,他在发表这些言论时,明确地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房地产商,有着充分的自主权,而不是谁的丫环身不由已。
当公众把任志强们看作是房地产商并要求他们担起一个企业家应该担起的社会责任时,他们认为自己只是政府的一个小丫环,一切政府说了算,不应苛责他们;可当政府进行房价调控时,利益面前他们又马上变脸,变回一个纯粹的商人,要求政府不宜过多干预市场,不宜干预房价,这时候的房地产商不再认可他们的主子,不再认可自己是谁的丫环,而是一个市场经济下享有自主决断的真正商人。
任志强们在不同的语境下不停地转换身份以达到保护自己、维护利益的表现,简直就是眼下商业界的惯用伎俩,譬如,当医院开设豪华病房时,它们说这是适应市场,把自己当商人,可当老百姓骂看不起病时,它们又说都是政府对公共事业的投入不足,又把自己当公共设施。银行也如此,要向用户收费时它们说是与国际接轨,拒绝助学贷款时强调商业利润,可当出现大面积的呆坏账时,又强调银行是国家的而毫无羞愧地向国家财政伸手要钱。
老百姓又怎么可能与这些可以随时变换身份的企业和企业家们过招?它们有着双重身份,在政界、商业界之间不停地变来变去游刃有余,需要辩护时用一种身份辩护,需要维护利益时用另一种身份维护,老百姓永远不可能在理论上争得半点上风,因为它们总是能自圆其说。(范辉军)
经济观察:任志强为房地产暴利正名露出了啥?
任志强先生指出,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报告中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仅为6.7%,不管是净资产回报率还是销售利润率都在7%以下,在全国普查的16个行业中销售利润率排在第7位,仅为中游的水平。开发企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必要、也不应公布自己的成本。
任志强:房地产暴利与否请用项目数据说话
了解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的人都知道他一向语出惊人,在沉默了数月之久后,他又会曝出哪些惊人之语成了参会者的期待。在几个嘉宾演讲过后,任志强来到了演讲台,他就“房地产暴利”和“房奴”这两大敏感问题再次表态:两份研究报告显示,房地产业并不是暴利行业,“房奴”也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多。
对公开成本投反对票 任志强:定价无需公众监督
房地产开发成本能否“阳光化”的议论如同一枚炸弹,在市场内掀起不小的波澜,至今余波难平。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对此的态度也是反对声一片。10月20日晚,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又发表了最新“博文”,表示开发企业同样受法律的保护,没有必要、也不应公布自己的成本。
任志强高调质疑:霸王条款或使招拍挂失信
对于招拍挂中的具体问题,任志强表示“制度可能是好制度”的同时,例举了三条,包括:一、借招拍挂收取大量保证金,在不提出任何合理原因前提下宣布招拍挂中止,无偿占用企业资金及大量保证金利息;二、借招拍挂要求竞标单位支付全部中标价款,但并不向中标人交付标的物。几个月后不中止招标行为,却强令让中标人退标,又只退中标价款不赔违约金,甚至白占全款利息;三、在招拍挂中设计强制性霸王条款,借公开交易之名行黑箱操作之实。让招拍挂成为“约定只能让特殊方受益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