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里飘动着红旗和蓝旗。
尽管1000多户邻居都已投完了票,美丽园小区业主王琛手中的票,仍迟迟没有投出。因为,到底投赞成票还是反对票,或是弃权票,妻子和女儿跟他意见不一。
“我们家内部得先实行民主。”王琛笑着说。从10月9日开始长达20天的投票期内,一家三口为此争论不休。
争论主要围绕两点:1、要不要罢免小区业委会现任全体委员;2、要不要留用目前在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
在这个紧贴北京西四环的高档住宅小区里,不仅王琛一家,几乎所有业主,对此都莫衷一是、各执一词,彼此之间从商讨、争论,直至吵架、谩骂,用一位业主的话形容,这里正上演着“一部情节诡异的现世活剧”。
有人叹息,“美丽园乱了”,而有人则从这种“乱”的背后,看到未来社区“民主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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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园案”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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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美丽园业委会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退回不合理的物业收费。
●2005年9月海淀法院驳回业委会诉讼请求。
●2005年12月业委会胜诉,成为北京首个打赢物业费纠纷官司的小区。
●2006年5月小区物业(鸿铭物业公司)提起申诉,同时递交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和五位法学专家签字的意见,北京市一中院裁定该案再审。
●2006年8月“美丽园案”再审维持原判,物业费单价由每月每平方米2.72元降为1.58元。 |
“拧干湿漉漉的物业费”
这道让王琛一家三口争论不休的选择题,往前追溯,是一场官司。
2005年3月,美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将服务小区的鸿铭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业委会诉称,物业费中存在不实收费。比如,小区实际只有1组(2台)变频水泵,物业公司却按照规划中30组(60台)高压水泵收费;实际只有111部电梯,却按照规划中的118部收费;甚至,应建而未建的公共厕所,照样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室内中小修费,不论业主是否委托,一概照收。
初审业委会败诉。但同年12月的终审,业委会胜诉。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原每平方米2.72元的物业费中,剔除室内中小修费约6.6角,电梯运行及维保费0.9角。而水泵费,则由原来的约2.9角,变成8厘钱。加上其它项目“挤出的水分”,每平方米总共减少收费1.14元。
业委会主任雷霞称这一过程为“拧干湿漉漉的物业费”。
不过,物业公司并不认同。他们坚称,倘若按终审判决将物业费降到每平方米1.58元,则低于公司实际运行成本,“绝对干不下去”。
“这种判法不公平。”鸿铭公司副总经理汪建春说。
他解释,公司原来出具的价格是包干价,“讲的是综合盈利”。比如,多收的水泵费需要去贴补没有列入收费的项目,如门禁等小区智能化系统和公共照明费。有些项目原本收费就偏低,如保安费每户每月收取5元,全小区每月保安费收入不足7000元,无法支付美丽园现有80多名保安的工资。
“这不能按分项算,没法算。”汪建春强调。
“可包干价也不能花账对花账啊。”雷霞反驳道,“包干价我们也要心里清清楚楚,知道钱花哪儿了。”
在终审胜诉后的一个月内,业委会便给业主们做了好几场“物业费说明会”,目的是解决他们心中的疑虑:如果物业费降低,目前的物业服务标准会不会降低?物业公司还有没有利润?
业委会算了一笔不同的账:即便物业费降到1.58元,在服务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照样有钱可赚”。
事实上,几年来,在这个每平方米现价已达万元左右的住宅小区内,业主与开发商指定的鸿铭物业公司围绕物业费纷争一直不断。在业委会提起诉讼之前,双方曾多次会谈。业委会表示,曾试图在双方给出的价格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但物业公司始终不肯退让;然而物业公司则称,业委会不愿妥协。
这场诉讼,被物业公司称为“以诉讼压迫物业就范的霸权作风”。
双方的“角力”并未因终审判决而画上句号,一个多月后,鸿铭公司向法院申请重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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