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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良行为等将记入“信用档案”
2006年11月01日 08:14:1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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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专电(记者 黄全权 李兴文)骗取侵占客户房租,以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方式损害委托人利益……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此类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而通过这一档案,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相关情况,降低交易风险。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31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开通仪式上表示,类似举措将有效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走向有序、规范。他同时透露,房地产经纪机构今后不得再直接管理客户资金,以避免客户利益受侵害的情况发生。

    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规模信息、业绩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等。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及时、准确申报建立信用档案,学会将把机构上报的信用档案信息通过“http://jgsb.cirea.net.cn”向全社会公示;同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在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开通的同时,包括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合肥市桃园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等在内的12个房地产经纪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31日被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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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建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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