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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成本有难度 广东物价局:不会对商品房定价
2006年09月30日 13:04:59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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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成本公开阻力 在个别地方政府

    针对近期江苏盐城近百楼盘公开房价成本,并对商品房售价作了相关限制的报道,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广东不会对商品房定价,只对廉租屋和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定价。

    “商品房成本价应否向社会公布”近期炒得沸沸扬扬。江苏省盐城市对97个楼盘公布了首个“官方版”房价构成清单,还规定了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此事一经报道,与此前广东省建设厅以“容易造成对(房地产)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为由,否决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公布房价成本”的要求一事形成鲜明对比,而有关部门和专家认为“价格管理是物价局的职权,建设厅是行政部门,并没有让开发商公布成本价的权力”。

    为此,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的职权是监察商品房有无在政府规费之外乱收费,以及有无明码标价等行为。如果企业经营中有违法价格行为的,物价部门有权查处,但这并不等于把成本秘密向公众泄露。

=== 拒公开房屋成本引发热议 商业秘密?行贿秘密?  ===

   经济观察:热议公布房屋成本 有助房价恢复理性

    杭州一位房产业内人士透露的一份房产开发成本清单显示,该项目开发商共赚取了5.8亿元的毛利润,相对于6亿元的成本来说,回报率近100%。这则报道还披露了上海和杭州的两个楼盘开发成本和利润,其毛利回报率均极为可观。

    这一报道使网民要求公布房产成本的呼声再次高涨。新华网上的数百条帖文认为,公布房产成本有利于促进房价透明合理。

    评论:房屋成本"不能见人"还是"见不得人"?

    房屋建设是一个客观的生产活动,其成本测算虽然稍显复杂,但肯定定有方法可循。职能部门如果简单地以“工作量非常大”“缺乏可操作性”推脱,在普通消费者如此高涨的知情权要求下,于情于理都讲不通。还有的地方官员干脆玩起了概念。有人说“建筑成本”可以公布而“建设成本”无法公布,原因是建设成本包括了所有建设项目运营的成本,一个项目一个模式,无法固定,只有等整个项目完工后,开发商才能核算出来。但是这样的解释实在是在应付消费者,如果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是要等到完工后才能算出来,为什么房子还未动片瓦就开始定价预售了?

    开发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商业秘密论”只不过是高房价的“遮羞布”,房屋成本不是“不能见人”,而是“见不得人”。正当、正常的房屋成本容易算出、也有办法公布,但开发商拿地、融资的“灰色投入”无法计在明账上。于是,开发商和一些政府官员虽然身份不同却又“异口同声”也就不足为奇了。

    南京:民间版“房价成本清单”出炉引发热议

     “灰色投入”只会节省开发商的成本,而民间版房价成本清单是按照正规操作程序来计算的,所以只会比开发商的真实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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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建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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