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11日专电(记者 董振国)山东省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据山东省建设厅统计,目前全省13个设区城市和8个县级市已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为1.1万户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
山东省确定,今年设区的17个城市要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2007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要全部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
泰安、日照、聊城、菏泽4市和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23个县级市,年内必须建起来;已建立制度尚未实施的,要抓紧实施。各县也要尽快研究,争取明年上半年全部建立制度。
山东省提出,廉租房保障资金要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解决。要将5%左右的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作为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专项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