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9日专电(记者 王宇天 白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自2004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以来,已累计投入200多万元,使1300多户困难家庭受益,这个市计划到2009年基本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中无房户的住房问题。
据了解,包头市根据现有财力状况,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动态管理、财政补贴、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了以公共财政为主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形成了市、区、街道三级管理,房管、民政、财政、街道办事处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多层次管理框架,制定了准入、审核、公示、摇号、配租、退出等管理程序,针对不同廉租家庭的需求,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减免为辅的实施方式。
同时,包头市还确定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对象或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二是廉租住房申请人必须具有包头市城镇常住户口;三是家庭成员之间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四是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具备以上条件均可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