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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限价”还是“抬价” 政府在给谁暗示?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公告,对位于城郊的广州开发区两块住宅地挂牌拍卖,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该户型的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这是“国六条”实施后广州公开拍卖的首宗“限价地”。但是,因为该地块周边住宅市场均价不到5000元,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大量媒体和各方人士纷纷予以批评,更有媒体尖锐指出,广州国土房管局的限价地拍卖与其说是“限价”,不如说是“抬价”更准确。并期待“限价”变“抬价”的闹剧,能够得到纠正。“闹剧”之说由此而起。
也有人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理解,认为从发展的眼光看,该地块建成住宅上市应在两年之后,周边住宅均价应远不止6000元,其限价的意义就将显现,只不过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预留了市场空间。但这种支持的前提是在现在房价合理的条件下,是否科学也值得探讨。
因此,事实究竟如何现在不好妄下结论。但从社会各界对此次广州限价地拍卖关注的强烈程度看,此次限价地“闹剧”具有相当的警示意义。
首先,中央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有些地方恶意曲解中央政策,从而使中央的调控政策难以顺利落实的准备。针对这种情况,应有相应的甄别手段和整顿措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和处罚措施,对那些确认只顾自己眼前利益,不顾全局利益,恶意挑战中央和人民智慧的人员,毫不犹豫地请他离开相关岗位。
与此同时还必须警惕不良开发商借“限价地”制造垃圾建筑,在小区密度、环境保护、建材质量等问题上做文章。特别是在建设过程中建材市场可能涨价从而大量增加建设成本的前提下,尤其应该注意这一问题。因此,对限价房应该有更严格、更严密的监控手段,确保限价房健康发展。
限价房还要确保市场的良性运转。除了公开限价房的信息,杜绝开发商暗箱操作,使限价房公开分配之外,有业内人士认为仍有漏洞可钻,他们分析说,开发商可以通过假认购获利。楼盘出了预售证后,首先把房子卖给中间人,普通市民希望买房的话,须给中间人“手续费”才能买到房子。如一套100平方米房子,政府限制价是5000元/平方米,但开发商希望卖6000元/平方米,开发商签合同时的确以50万元成交,但当中10万元可以通过手续费的名目额外收取。或者开发商更可以把房子卖给中间人,然后作为二手房转手卖出,政府只能限制一手房的价格,却不能限制二手房价格,开发商可以高价卖房获利。因此,如何控制二手房市场的不当得利,也是个问题。
最后,还必须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对一个好政策的随意性执行。使限价房政策成为长期、合理、利国利民的良策。
作为政府的惠民之举,希望限价房一路走好。
用“限价”抬价 政府在调控还是炒房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公告,对位于城郊的广州开发区两块住宅地挂牌拍卖,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该户型的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这是“国六条”实施后广州公开拍卖的首宗“限价地”。但是,《北京青年报》援引业内人士的话指出,该地块周边住宅市场均价不到5000元,与其说是“限价”,不如说是“抬价”更准确。
评论:不妨限制“限价房”的转让
从国外经验看,完善公共住房制度的一个方面,是推动非营利性开发单位的建设。如日本的住房合作社、英国的住房协会,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开发组织,同时还有相关的住房融资公司等机构为其提供建设资本,政府也会给予相应补贴或税收优惠。我国目前限价房的建设倘若仍依赖纯营利性开发商,则很难奢望其自觉降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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