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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又抬头 将严查涉案官员
2006年06月17日 07:43:48  来源: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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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受利益驱动
有地方政府对楼市“下不了手”

    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决定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将严肃追究涉案官员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张晓松)为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将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又有所抬头。这种情况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阻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如不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将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丧失殆尽,不仅影响当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影响国家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这位负责人指出,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乱占滥用耕地之风,关键在于严明法纪,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为此,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置国家政令于不顾,不听制止,顶风违法的,必须公开曝光、从重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清理违法违规用地的同时,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凡未依法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的,按非法批地从重处理;单位和个人擅自“以租代征”的,按非法占地和擅自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从重处理。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国务院基本农田占用审批的,按非法批地处理。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供地政策供地的,按非法批地处理;擅自占地或骗取批准占地的,按非法占地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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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资料图片:土地违法

===== 国土部决心严查土地违法典型 =====

    土地违法"梯度西进" 国土部决心严查典型案件

    昨天(6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今年通过对2004年9月以来的用地进行检查发现,近期土地违法面广量大,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甚至达90%以上。国土部已要求各地迅速行动起来,对有案不查的,国土部将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并责令整改,同时停止用地审批。[各省年底前要查8起以上土地大案]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最新统计数据来看,今年1月到4月,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额1.8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6%。大量投资最终落在了土地上,其中很大一部分项目用地是违法用地。

   国土资源部:严重土地违法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

    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当前,土地违法面广量大。2005年国土资源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2003年10月到2004年9月,全国15个城市70多个区县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数分别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和面积数的63.8%和52.8%,有些地方高达80%和70%,有的甚至在90%以上。2004年9月以来,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

    新华时评:"普遍"能成为炒卖土地合法的依据吗

    近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炒卖土地的房地产开发方式“在我州乃至全国都很普遍”为由,判决一宗炒卖土地的行为“合法、有效”,并责令一方当事人补办土地使用权证。这一判决在当地引起了一些法律界人士的质疑:炒卖土地行为真的“都很普遍”?一种违法行为的“普遍”性,能够成为法院判其合法的理由吗?

    建设部:不能片面通过高房价追求高土地收益

    在2日召开的山西省城建工作会议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不能片面通过高房价追求高土地收益,不能过度依赖房地产投资拉动当地经济的短期增长。

    ·广州:使出“硬招” 追缴24家单位土地出让金
    ·广东省国土厅重申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
    ·国土部下通知严管土地 监察部将问责违法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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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供应面临大变局 开发商改变拿地策略

===== “新政”执行考验地方政府 =====

    国六条配套细则:调控市场与调动地方政府并重

    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作为近期出台的“国六条”的配套细则,《意见》加大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并出台了土地政策、税收、信贷等一系列相关的“硬指标”。

    稳定房价:两个百分之七十考验地方政府

    两个70%指标的提出,让改善住房市场供应结构不再停留在原则层面,而是有了非常明确的数字要求,笔者以为,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此次调控的最大“亮点”。如果能够落实,调控的效果不难达到。

    难点也在于如何落实。从地方政府财政收益和完成GDP指标的角度说,要实现两个70%指标,就必然得牺牲一部分地方利益,因此需要地方政府在真正领会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深刻用意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配套措施,让房地产市场回归到理性发展的轨道上来。

    人民日报:地方政府切莫助推房价疯涨

    一是炒卖地皮。有些地方为了获取更大土地收益,不惜抬高土地出让价格,甚至请房地产公司当“托”,哄抬地价。二是造城运动。一些地方不切实际大兴旧城改造,增加了大量被动需求。三是弃低就高。一些地方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弃而不建,而把兴趣集中于批建高档住宅上,导致房价居高不下。四是纵容炒作。有的城市楼市一冷,政府便匆忙出台了“购房入户口”等优惠政策,规定外地居民在本市购买一定面积或款额的住宅就可以在本市落户。某些地方政府还组团到外地推销房屋,或者吸引外地“炒房团”前来炒房,使得当地楼市炒作风越来越盛。

    ·国务院房市调控新政直指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在土地收益上作让步 以平抑高企房价
    ·新政利于调控住房供应结构 量化地方政府责任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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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光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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