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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合推 “15条”房地产调控新政
2006年05月30日 07:12:4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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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柯鹏

    从6月1日起, 新建商品住房7成须是90平方米以下房,转手交易征收营业税时限由2年延长至5年,90平方米以上房贷首付比例提至3成……昨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全文见A3),以数字化的量化方式列出了“15条”调控意见。

    这是近几年来少有的楼市风暴,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等九大部委罕见的一齐动手。

    《意见》首先给地方政府定了一个目标责任制,并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检查宏观调控落实不到位的地方。

    在住房供应结构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地方政府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并在今年9月底前公布;《意见》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强调自6月1日起,新建商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总面积70%以上;中低价位等的年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供应总量70%。

    在经济调控手段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从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项目资本金比例没有35%的房地产企业,银行不放贷款;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银行不接受抵押。值得关注的是,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也终于提高至3成。

    《意见》还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并在加强监管、健全信息发布及住房保障制度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全是硬指标,涵盖住房供需、保障、税收、信贷、土地等各大方面。”一位房地产专家一语道破,“这是迄今为止,参与部门最多,最严密、最完整、最具可操作性的一份‘治房热’文件”。

    ——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今后五年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

    ——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下月一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下月一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三成。

    ——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

    ——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

    ——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对已经规划许可仍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规划审查。

    ——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要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

    ——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为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对部分政策措施作适当调整。现就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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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光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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