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尹江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厅以上领导干部住房,防止和杜绝在这方面产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超过30平方米控制标准需按市场价购买
《通知》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住房标准。房改应享受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正省级220平方米、副省级190平方米、厅级120平方米。依据购买住房规定允许超标30平方米。职工购买住房超出控制标准30平方米以内的按实际成本价购买,超过控制标准3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每户职工只能购买一套享有优惠政策的住房。
●任何人不得以住房不够标准为由多占住房
《通知》规定,厅以上领导干部现住房面积已基本达到住房标准的,不再统一安排解决住房。凡购买省直机关统一建设分配住房的,原住房必须交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整分配。任何人不得以一套住房不够标准为由多占住房。
针对当前房改和职工住房建设中的新情况,《通知》规定,夫妇异地工作的,只能在主要生活地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一套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或带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房。坚决杜绝异地调动干部调一个地方,购买一处住房。领导干部不允许将多占住房转给子女及他人。
●厅以上领导干部住房要申报登记建档
《通知》规定,要建立厅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申报制度及住房档案,加强动态管理。
据有关部门介绍,厅以上领导干部要在2005年12月5日前如实将个人住房情况申报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多占住房限期三个月内清退
记者获悉,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和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已下发文件,规定凡是多占的住房必须在三个月内清退。逾期不退的,除按市场租金标准加倍收取租金外,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为加强该项工作监督力度,有关部门面向全省公布了省廉洁自律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6325688,面向省直单位公布了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5908244。
山西清理领导干部多占多购住房 共清出537套
凡是多占多购住房的领导干部,山西省“三项治理”办要求其退掉多占多购的住房或为其所多占多购住房补缴房款。截至目前,这个省多占多购住房的领导干部已经补缴款1.64亿元,退房537套。
目前纳入山西省清房范围的申报总人数12.98万人,需清理纠正的有2.14万人,占总人数的16.48%。目前,已有1.35万人清理纠正到位,到位率62.89%。
公车改革:厅局级及以下干部专车可能被取消
来渝参加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的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元慎日前表示,目前已开始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试点,我国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自下而上,改革到厅局级领导干部,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将可能取消专用公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