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院冻结该地块的情况下,这个商品房项目已经现出雏形。本报实习生 周民摄
两年时间里,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数度转移,土地总价也由1.95亿元攀升到了3.15亿元。一桩合同纠纷随即发生,至少三家房地产公司卷入其中。
就在诉讼前后,一家公司派出的施工队进入该地块,并在土地因涉案而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加紧施工。目前,这个名为“时代·国际”的商品房项目已经现出雏形,并发布售楼广告。
在一项商品房项目“既成事实”的情况下,这桩合同纠纷将如何了结?
一块土地数次出让
7月12日下午,朝阳区广渠路31号。一块2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上,一个名为“时代·国际”的商品房项目正在紧张施工。工地上,5栋楼房已经现出雏形。
不远处,“时代·国际”的2层售楼中心也已搭建完成。迎门摆放的项目模型周围,几名售楼人员正在等待客户。
从2002年9月以来,围绕着这块总用地面积25016.12平方米的土地,多家房地产商轮番出场,这块土地的“开发权”和“使用权”也一再发生转移———
2002年,北京嘉利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嘉利恒德公司”)与北京内燃机厂(该地块原属单位)签订合同,取得了这块土地的开发权。
当年9月4日,嘉利恒德公司与北京豪威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豪威嘉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嘉利恒德公司提供规划项目内用地,豪威嘉业公司以嘉利恒德名义规划、建设、销售,承担土地出让金,同时支付嘉利恒德公司补偿款1.95亿元。
2003年4月15日,嘉利恒德和豪威嘉业两家公司又将南区项目转让给了上海国飞绿色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国飞公司”),合同约定:以嘉利恒德公司的名义成立南区项目开发部,国飞公司全权负责该项目的规划、建设、销售等工作,并拥有该项目所有权及所有销售收入;国飞公司在承担土地出让金的同时,支付项目合作转让款2.40亿元给豪威嘉业公司。
2004年10月8日,嘉利恒德公司与北京中鑫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鑫源公司”)签订合同,嘉利恒德公司将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中鑫源公司,交付中鑫源公司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和建设用地;中鑫源公司支付嘉利恒德公司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款3.15亿元。
至此,两年时间内,这块土地被嘉利恒德公司以“合作开发”或“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出让了3次,总价从1.95亿元最终攀升至3.15亿元。
而三次出让发生之时,嘉利恒德公司并未取得任何证明自己是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人的证照———它取得由北京市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是2004年10月22日,其时,有关这块土地“合作开发权”和“使用权”的数度出让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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