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 | 财经 | 体育 | 台湾 | 法治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IT | 文娱 | 论坛 | 视频 | 招聘
滚动新闻>> ·河南襄城200公斤炸药被盗 警方悬赏5000元急寻 12/07 11:10  ·俄罗斯空军努力改进远程航空兵部队 12/07 11:09  ·美纺织品制造商要求美政府对更多中国纺织品设限 12/07 11:08  ·陕西首次评选十大杰出警察 12/07 11:08  ·《深沉的思索》政论性系列文集研讨会在京举行 12/07 11:07  ·印度最先进的舰艇“比亚斯”号导弹护卫舰下水 12/07 11:06  
您的位置: 首页 >> 房产频道 >> 地产新闻 >> 业界观点

媒体时评:要如何保证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7月12日 11:10:19  来源:光明日报

  人不可能都像蜗牛那样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房子”,但人成为住房“业主”的欲望却从来都异常强烈。过去由于长期实行住房分配制度,私人不拥有住房所有权,国人成为住房所有者的需求一直被压抑着。正所谓“蓄之愈久,发之愈猛”,一旦有了适宜的外部环境,寻常百姓“拥有”住房的欲望便迅速转化为有效需求,以至近年来这些有效需求几成“井喷”之势。但与此同时,房价也一路走高。尽管近期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房地产新政”,部分城市的房价有所下降,但就整体而言,绝大部分城市的房价对于城市低收入者而言仍是难以企及的“天价”,且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扭转。在此背景下,我们显然有必要对这一现实作一客观冷静的分析,而不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空泛议论。

    “居者有其屋”不等于“居者有新屋”

    在中国,低收入者一般只能先有居所,后有新房;先解决居住的问题,然后才能享受居住的快乐。事实上,房子的居住者不一定就是房子的所有者。如果房屋租赁市场发达、规范,低收入者不一定要拥有自己的住房。这方面,国人的观念需要改进。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不应受制于住房“所有权情结”,而应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消费性购房。

    上万元一平方米的房价与寻常百姓无缘,但不等于说,当前中国的住房市场就是富人的市场。那些购买高价房的富人或者负债之人,在购买高价房的同时,其原有住房也需要找到新的居住者,不管这个居住者是新的业主,还是承租人。中高端住宅有效供给越大,购买中高端住宅的人越多,市场上可供选择的次新房、旧房就越多。随着这类住宅的市场供给量增加,在市场平均水平不变的条件下,房价和租金将有所下降。那么,包括低收入者在内的购买者或承租人将从中受益。

    基于先安居后享受的顺序,低收入阶层首要的是满足其基本生活的居所,拥有大量的公共绿地的低容积率、低密度住宅是他们小康之后的居住目标。建筑常识告诉我们,同样面积的土地,建筑面积越大,容积率越高。同等条件下,人们更喜欢低容积率的住宅。但由于规划呆板,导致一些普通住宅的容积率过低,浪费土地资源的同时,低档房有了中档价格。一个低容积率的普通安居小区,有点像50平方米的房子拿出30平方米作客厅一样,不经济,不实用。

    也许有人不解,难道低收入者就该住品质差的房子 富人窗前鸟语花香,低收入者天天面对钢筋混凝土 其实不然。首先,商品房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购买者歧视问题。其次,从均好性角度看,品质中下的楼盘,没有必要规划较低的容积率。地段不佳、品质不高的楼盘,规划低容积率好比“西装草履”。

    与低收入者合作进行老宅改造,不失为提升低收入者居住质量的有效办法。低收入者居住的老宅有的价值不菲,但居住的舒适性不高。拆掉,不利于保留城市风貌;维持原样,有悖于小康目标。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开发商与老宅居住者合作改造老宅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办法。开发商与居住者一对一签约,改造项目的委托人是居住者,而非开发商,开发商只是作为受托人参与老宅改造,并收取改造费用。这不同于拆迁。拆迁的主体是开发商,他们通过带有强制性的谈判,排除了居民对房屋的所有权。即使回迁,也只相当于授予原有居民的优先购买权。


(责任编辑:吴建琴)
  相关新闻/图片:
· 济南市确定住房交易均价
· 长沙: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施集体审批公示制
· 建设部公布改革重点 将制订解决民工住房机制
· 安静居住是噪音的墓志铭还是高房价的通行证?
· 古巴住房严重紧缺 未来10年需新增住房50万套
· 去年巴黎发放上万套社会住房 单亲家庭申请居多
· 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至854元
· 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至854元
· 江苏:从7月1日起 住房公积金可“逐月冲贷”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3424
新 华 网 检 索
要闻
- 中美贸易谈判达广泛共识 纺织品待再磋商
- 郁慕明演讲:国家尚未统一 同胞仍须努力
- 我支持增加非洲国家安理会代表性 防摊牌
- 特使唐家璇访朝为六方会谈铺路 蓄势待发
- 踏访日“毒气岛”:遗留毒气能杀死全人类
- 中国现十大社会阶层 中低层过大上层较小
· 清华哈佛"全球化时代重
  组"热招
最新图片

梦幻里的时装[组图]
新华导读
[台湾]岩松看台湾:印象之初到台湾 台学子参观卢沟桥
[法治]3个“副部级”怎样锁进笼 北京协管贴罚单谨慎多了
[国际]查尔斯去年赚1330万 尤科斯前总裁铁窗生活也奢侈
[排球]孙红雷拜前国手孙玥为师 图 孙玥畅想婚姻殿堂 图
[华人]伦敦留学生谈恐怖袭击 美国南北战争唯一中国老兵
[时事]“公地悲剧”何时谢幕? 现土地制度对农民的剥夺
新华论坛
- 郁慕明人大演讲 网友快评
- 因为有爱,我们相信有未来!
- 汽车、资源之战:要不要限制购车?
- 博士沦为乞丐让谁“难为情”?
- 美,就这么简单,却那么震撼!
- 悄悄碧池水生花,面如敷粉洁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