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
题:个人转让二手住房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房地产业税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陈二厚
国家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实施后,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但一些人对房地产涉及的税收政策还不完全了解,对个人二手房交易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政策也众说纷纭。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10日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房地产税收政策效果初步显现
问:这次国家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
答:
5月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措施,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确保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等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目前,政策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有所回落。据统计,1-5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644.2亿元,同比增长24.3%,增幅比1季度下降2.3个百分点,呈逐月回落趋势;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23.6%,所占比重分别比1-3月、1-4月下降2.1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
二是商品住房交易中大户型、高价位住房交易量下降较大。1-5月,有16个城市商品房成交量呈负增长,大户型、高价位住房成交量降幅明显。二手住房成交量开始趋减。
三是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涨幅趋于平稳。据统计,1-5月,全国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为275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1.3%,增幅比1-4月回落1.6个百分点。
四是投资投机性购房大量减少,消费需求逐步趋于合理。可以说,随着中央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调控政策的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渐趋理性,正朝着遏制投机、控制投资、引导合理消费、稳定商品住房价格的预期目标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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