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7月6日电题:郑州怪事:假房号贷出数千万元巨款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李钧德
近日,郑州出现一大怪事:完全子虚乌有的130多套房屋竟然通过了层层审查,从银行骗出数千万元巨额贷款!加上通过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等欺诈手段骗取的资金,开发商康明(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共套取银行按揭贷款近2亿元。
业主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早已被别人抵押给银行了
业主刘仁杰告诉记者,2003年12月,他与康明公司签订房屋购售合同,以银行按揭付款方式,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东明花园1号楼5单元11层东户商品房一套。随后,刘仁杰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屋首付款153063元,物业维修基金、契税共计30297元。2004年3月1日,经康明公司业务员介绍,刘仁杰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向招商银行郑州市分行贷款60.9万元,支付了剩余房款。其间,根据康明公司要求,刘还交纳了产权登记服务费及登记费共计712元,由康明公司代向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04年3月12日,郑州市房产产权监理处为刘仁杰出具了产权“登记费”专用缴款通知书。
此后,刘仁杰按照银行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向招商银行归还贷款近5000元。然而,康明公司承诺90天办好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经朋友提醒,刘仁杰到郑州市房管局查询。查询的结果令他大吃一惊:在和自己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康明公司已经把这套房子卖给了一个叫“戚向东”的人。戚向东以这套房子作抵押,在银行申请了按揭贷款。
自己的购房合同上,清清楚楚地盖有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合同备案专用章”和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抵押登记专用章”,一套房子怎么可能会被抵押两次?刘仁杰坐不住了,开始了多方反映。
另一位名叫宋贵兴的买房者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2003年10月,他与康明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东明花园现房一套,并按合同要求,交纳了首付款及其他费用共计19万元。但直到2004年4月,宋贵兴也没有住上所购买的房屋。后来,他从市房管局查询得知,早在他与康明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的2001年1月,他所购买的商品房就已被一个叫卢金方的人买走,并抵押给了工商银行郑州市郑花路支行。
消息传开,东明花园的许多业主也坐不住了,一些没有拿到房产证的业主纷纷到房管局和银行查询自己所购房屋的备案和抵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