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租赁究竟如何交税?昨日,本报权威在线81910190的电话铃声响个不停,甚至出现了集体电话咨询的场面———市民彭女士拨通了专家的咨询热线刚咨询完,守在她身边的同事王先生就迫不及待地“抢”过电话继续咨询。广州市地税局的咨询专家忙得连水都来不及喝。以下是市民来电关注的八大热点问题。
界定普通住宅:套内面积vs建筑面积
袁小姐:我有一套房子,套内面积是118平方米,建筑面积是145平方米。关于它是否属于普通住房,广东省的标准是按套内面积算的,而广州市的标准则是以建筑面积算的,我该参考哪一个呢?
张月群:你的房子应该算非普通住房。因为作为省会城市的广州市须按上级的要求报送本市的标准,而广州市的标准是符合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的口径的,而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复确认。因此,坐落在广州市的房产进行买卖时,只能按照广州市的标准作出是否普通住宅的界定。
市民王先生:我有一套实用面积131平方米的商品房,转手的话算普通住宅吗?
张月群:广州作为省会城市,有关普通住房标准的三大条件是要上报建设部备案的。国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是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各地上浮比例最高20%。广州市结合实际按照20%的上浮比例制定了普通住宅标准,条件之一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王先生的房子,如果房产证上实际记载的建筑面积超过了144平方米,转手时应按非普通住宅缴纳有关税费。
转让房改房如何才能免缴个税?
市民陈先生:我1999年买了一套房改房,去年12月才拿到房产证,现在准备把这套小房子卖出去换一套大一点的,听说新政策实施后购房不足两年要多缴税,我该怎么办?如果卖出能否免缴个人所得税?
李健强:对房改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地税部门按照以下规定操作:如果你能够提供当时购买该房改房时房管局核发的《购买公房缴款明细表》,那么税务部门可以根据上面的时间认定你是1999年就购买了这套房子。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自住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住房的房子(包括房改房和商品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假如你能够提供1999年就购买了这套房改房的证明,那么就可以免征个税。
广州在界定“自住达5年以上”中5年的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操作:原来购买旧房的时间起算点按照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广州市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表》或《购房契税申报表》上的日期为准,假如这三个文件上的日期不一致,则以最早的日期为准,即以对产权人最有利的日期为准。
周先生:我的一套房改房已经住了两年半,现在想把它卖出去,该怎么缴税?
张月群:你要注意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新规定。据我所知“房改房”在1999年已经是最后一批了,所以到目前来算,你的“房改房”已经超过五年,如果是普通住宅就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也免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