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澄清)昨天,北京市建委公布了本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今后,消费者购买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不能享受房贷优惠,转让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建设部规定,从6月1日起,个人购买时间超过2年(含)、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可免征营业税。为此,市建委结合本市居民住房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制订了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
该标准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这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业研究处副处长文林峰表示,北京的标准公布后,超过140平方米界限的非普通住宅今后不能再享受包括房贷、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如果消费者想买大房,就要考虑到未来转让时营业税等多方面的成本。开发商也应该会考虑调整户型供应结构来适应市场需求。
市建委昨天同时公布了本市今年不同级别土地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六至十级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按六级执行。
新政解读
多数别墅不享受优惠
【建设部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市建委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解读】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通常情况下,本市普通塔楼住宅容积率在3.0-5.0之间,多层板楼住宅容积率一般不超过3.0。而容积率低于1.0的房产项目,绝大多数都是别墅。也就是说,别墅显然不属于普通住宅行列,不应享受优惠。
超标普通住宅不免税
【建设部规定】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市建委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上由120㎡上浮到140㎡。
【解读】优惠政策是给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住宅的,界定大、小户型的国家标准是120平方米,而本市户型相对偏大,因此标准也相应提高到了140平方米。超过此标准,即便房产证上的项目类型标准的是“普通住宅”也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定成交价比例防逃税
【建设部规定】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市建委规定】同上。
【解读】这主要是为了防备有人在交易价格上做手脚、恶意逃税。比如一套房子成交价应为50万元,而买卖双方为少缴税费将报税价定为20万元,这就明显违背市场规律。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会对房屋进行评估,并要求按照评估价格缴费、纳税。 (本报记者 陈静 潘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