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致使城市“负翁”越来越多,而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呈现无序性。
“有人说是土地供应紧缩导致房价上涨,但以上海为例,2004年7月掌握在开发商手中尚未开发的土地就有6000公顷,近乎于10年来实际开发土地的总和,北京只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数字而已。”前不久,一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的房地产专家认为,房地产行业的整治不得不下大力气。
3月,国务院下发“稳定房价通知”,即业内所说的“国八条”。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时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点措施”,即“新八条”。5月11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正式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力和细化。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政府打击投机炒作、挤压地产泡沫的重拳频出,一时间业内议论纷纷:房地产又进入冬天、是否会再次加息等声音此起彼伏,各路“炒家”更是纷纷跳水抛房……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新政调控市场、稳定房价的举措合乎市场需求,只是最终效果如何,尚待市场检验以及政府的执行能力。
多种措施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房价一路上涨、投资规模过大、投机炒作之风大行其道等各种问题,使得房地产就像穿上“红舞鞋”的舞者,在各种问题中想停都停不下来。而对此,七部门的联手稳定房价之举,可谓是应运而生。
在此次七部门的新政中,“炒地”行为被依法制止。为调整住房结构,解决更多中等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意见》规定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在供应土地前,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作为出让土地的前置条件。并要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要规范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的内容,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后监管,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违约违规责任。
《2004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去年全国耕地净减少80.03万公顷,自1998年至2004年,7年间全国耕地减少1亿多亩约合722.3万公顷。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开发中最重要的是土地,在出台“招拍挂”政策之前,土地是“地虫子”的发财路;在“招拍挂政策”之后,开发商涨价的理由是土地稀缺。所以,治理房地产市场必须先治理土地市场。
“土地市场的混乱成为房地产市场混乱的根本,但与此同时,近年来的炒作行为更是令房地产行业‘雪上加霜’。”一位地产老总告诉记者,此次七部门联合出台的新政,对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的禁止更加明确、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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