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数百名业主齐聚中鑫嘉园,为自己讨说法 赵丽萍/摄
近日,位于牡丹园的项目中鑫嘉园已经进入入住阶段,但却麻烦不断。业主们因不满开发商的收房流程、房屋质量以及不合理的协议而产生纠纷。1月8日,数百名业主齐聚中鑫嘉园,来为自己讨说法。
“委托书”引发纠纷
2004年12月26日是中鑫嘉园二期交房的日子,业主们本来是高高兴兴来收房的。可是收房前开发商让他们先签订一份委托协议,否则就不能看房,不能收房。这份“协议”成为导火索。
该“委托书”上写“我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去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我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北路7号院某楼某号房的过户、产权登记、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现委托某某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云云。按照此“委托书”,业主必须向开发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才可以办理入住。
业主认为按照国家的规定,开发商是无权收取两金的,业主可以自己交付,只需向开发商出具票据就可以了。开发商不应该将此作为入住的前提。
据业主代表刘点兵先生说,我们并不是不交这些钱,几十万的房子我们都买了,也不在乎这些钱,我们担心这些钱被挪用。如果开发商肯和我们签署这些钱会专款专用,保证不会被挪用,我们可以将这些钱交给他们。可是到目前为止,开发商并不和我们签订任何书面的东西,我们无法信任他们。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承诺业主在730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证办下来,相当于3年多时间。我们不得不想,现在就让我们把两金交上去,万一开发商将这些钱挪用怎么办。
业主认为房子质量有问题
据业主反映,在收房当天,要求开发商出具竣工备案表。结果开发商只在楼内贴出了竣工备案表封皮的复印件和一个丁级资质的测量站出具的测量报告。业主要求提供面积复印件带走时,却不被允许。在收房处,处处张贴着严禁拍摄的告示。
在业主交涉下,开发商于今年1月1日同意向业主代表出示竣工备案表原件。但该表缺少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检验文件、公摊面积图,而且不准复印、拍照。
业主也反映房子质量有问题,不少户内墙壁出现了大概2-3毫米裂缝,裂缝从屋顶一直延续到墙角,卫生间出现漏水。大门大理石装饰条多次脱落,后来开发商干脆全部拆除,严重影响美观。但现在没做任何补救措施,大理石块拆除后引起瓷砖开裂,随时都会掉下来。某些住户的窗口瓷砖也出现脱落。
开发商一概否认
业主义愤填膺,誓要将维权进行到底。那么开发商方面是怎样的态度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中鑫嘉园副总经理焦智逸。
焦智逸告诉记者:“我们都是按照规定来操作的,不存在任何违规,委托协议是标准文本,在网上可以下载,没什么问题。建委的负责人也认为我们没有问题。”他同时表示,现在已经不收维修基金和契税了,业主可以自己去交,只要把票据交上来就行。公司已经把办理大产权的各种文件在90个工作日内提交到房地局,很快会办下来。
焦智逸否认了不让验房的事情,“如果不验房,他们怎么能拍到那么多照片。他们委托了工程人员一起验的房子。”
焦智逸很无奈地说:“业主对很多工程质量上的问题根本不懂,所以我们不论出具什么证明,他们都怀疑是假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记者点评:业主与开发商总像一对冤家,业主认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信任开发商,随着法律意识的加强,要维权,要斗争。问题出来了,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如中鑫嘉园的收房事件,现在开发商不肯承认自己以前将代收“两金”作为入住的条件。至于房子的一些质量问题,业主有那么多照片为证据,问题也就不言而喻了。而业主方面也有偏激的地方,比如连工程的水泥质量检测报告也要看。
目前,双方一直处于僵持状态,业主方面要求开发商出示各资质证书原件(包括竣工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并公示地下一层自营、分摊各部分明细情况,并允许浏览、核算。同时,需要对质量问题进行维修,至合格后才能交付业主使用。(赵丽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