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徐县人民政府批准,清徐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4年8月15日上午9时整,在清徐县东湖饭店二楼大会议室,公开拍卖出让 QX2004—003号和QX2004)—00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拍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情况:
二、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有意竞买者可自2004年7月20日起到清徐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交易所索取拍卖文件,并于2004年8月14日上午9时前按照拍卖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竞买申请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经审核后确认竞买资格。
三、QX2004—003号地块,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付1000万元,余额部分30日内全部付清。QX(2004)—004号地块,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联系人:刘建东、王忠梅
联系电话:0351-5722337 5736670
山西省清徐县国土资源局
200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