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两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情况
郑政出【2004】19号,位于郑州市南阳路西、刘寨路南,面积946.7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5,绿地率不小于34.30%,建筑密度不大于19.67%。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郑政出【2004】20号,位于郑州市桐柏南路西、赵庄街北,面积10945.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1,绿地率不小于38.10%,建筑密度不大于27.60%。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挂牌时间为2004年8月9日至8月24日17时整节假日除外,挂牌地点在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二楼。本次挂牌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四、郑政出【2004】19号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郑政出200420号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竞买人应于2004年8月23日11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可于2004年7月20日至8月23日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303房索取。
六、竞买人应于2004年7月20日至8月23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等有关资料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符合规定条件的竞买人即可参加竞买报价。
七、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一次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二楼大屏幕中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371—8810317、8985010
联系人:张先生、蒋先生
200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