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晋江市G2004-1号、G2004-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供地条件 |
保证金 (人民币) |
起始价 (人民币) |
晋江市 G2004-1号 |
晋江市区梅岭小区 |
4974平方米 |
商住 |
70年 |
不大于40% |
2.8土0.2 |
不小于30% |
现状 |
100万元 |
264.12万元 |
晋江市 G2004-2号 |
晋江市良种场内 |
32366.4平方米 |
商住 |
70年 |
不大于40% |
1.8土0.2 |
不小于30% |
现状 |
100万元 |
1403万元 |
相关要求说明:
(一)福建省晋江市G2004-1号地块竞得人取得竞得地块后,应按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地上房屋实施拆迁安置。
(二)两宗地块用地范围以晋江市规划建设局划定的红线图为准,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建综[2004]73号、晋建函[2004]6号文。
二、竞买人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三级以上(含准三级)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或相当于三级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业绩良好的境内外企业(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依照挂牌出让的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参与福建省晋江市G2004-2地块竞买的,还应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出具该开发企业近两年累计开发5万平方米以上商品房面积的证明。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挂牌时间定于2004年5月10日9时至2004年5月21日16时整(工作日)。地点在福建省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市场。
四、付款方式与期限
竞买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省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付款的,福建省晋江市国土资源局有权按逾期日期收取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有权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等,于2004年5月20日16时(工作日)前到福建省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资产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索取挂牌出让地块的有关挂牌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福建省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联系。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请参阅挂牌文件。
地 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迎宾路
咨询电话:0595-5665625
传 真:0595-5665335
联 系 人:童先生、陈先生
福建省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