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杭州房产史上值得大书一笔的一天。
按照杭州市政府“居者有其屋”新政策中的有关规定,杭州今后商品房的销售将试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非以往的按照“套内面积+公摊面积”计价。此举既出,市场中暗流汹涌。
买房更明白
记者联系了一些有买房计划和即将签约的购房者,他们纷纷对市政府的举措表示支持。其中一名张姓购房者认为:“买房子最搞不清楚的就是公摊面积了,钱是自己付的,用却不知是不是自己用的;如今公摊不算钱了,以后省心多了。”
的确,商品房的面积投诉向来是一大难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2年,全国关于房屋与建材的投诉达到40685件,是历年来投诉量最大的一年,取代了家电成为被投诉量最多的大宗商品。其投诉热点就依次是质量不过关、面积缩水或涨水、广告承诺不兑现。
2002年,上海市消费者对近3年上海市销售住房的满意度指数为65.66(满分为100),对房地产企业的整体诚信度指数为68.3;其中就有18.66%的消费者抱怨“告示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12.14%的消费者抱怨“公用面积分摊不合理”,两者相加,对面积不满意的消费者超过了总数的30%。
而据杭州有关部门的统计,近年来杭州商品房关于面积缩水、公摊面积不合理等相关投诉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连续出现了湖畔花园等典型案件,部分房产的面积缩水超过10%,使得消费者对合同测绘面积相当不放心。
浪费会减少
一位房产界人士说,过去因为公摊面积算钱,房价又高,的确存在一些浪费现象。“一般楼道造1.3米宽就够了,而有的楼盘楼道宽1.6米,一幢房子造下来就多十几个平方米。这些面积本来可以造到室内,增加实用面积的。”
房产商更热衷造大户型
绝大多数的公摊面积都有它的功用,以高层建筑为例,就有电梯、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有门厅、过道、地下室等等,都计入公摊面积,用户虽然不能直接使用,但其实日常生活都离不开这些公摊面积。
“对开发商来说,按哪种方式售房都不是关键,只要房价稳定、供销两旺、开发商有钱赚,使用套内面积售房或者非套内面积售房,都只是细节问题,而不影响全局。”
“有一个矛盾是按套内面积售房所不能解决的。单套商品房面积越大,公摊面积比例相应就小;单套商品房面积越小,公摊面积比例相应就大;因此,新售房方式不能解决130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豪宅成为市场主流的这一怪现状。”
一些问题需要明确
昨日,在杭州各大房产论坛上,关于按套内面积售房的讨论帖子已经是漫天飞。记者从中选了一篇,以反映一部分网民的意见:
公摊面积主要是楼层公用梯间、门厅和走道,公摊面积小,意味着住宅肯定是低档的,黑暗的小门厅,窄窄的过道,住着也很憋气的。
公摊面积大,住宅不一定高档,如筒式的塔楼公摊不小,但因为是建筑形式造成的,没办法达高容积率。
写字楼可是公摊越大越高档,如果你买的写字楼,公摊少于35%,我想肯定不是高档的写字楼。
对于商铺而言如果有内走廊,公摊也会很高。有商铺按套内卖的,也有按实用面积卖的,因为如果商铺形势不好,作为一个销售手段也不错。
按套内面积卖住宅,我想有几个问题要解决,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公摊面积归谁所有,是业主,开发商?
2.开发商会不会为减少公摊面积,影响业主的适住性?
3.为提高得房率,住宅面积将进一步加大,造个主力200方以上的,得房率肯定要高,价格肯定也会按一般的得房率往上加。
4.80方左右的小户型将越来越少。
5.业主更加弄不明白价格,因为每幢楼的得房率不一样,按套内面积计,价格更会千奇百怪。
6.以后写字楼也按套内买肯定会是天价了。因为65%得房率的写字楼价格已经不低了。
按套内售房全国不多见
据了解,按套内面积售房,在全国目前并不多见,2002年曾在北京流行过一阵,之后又被“按套售房”的风潮所取代。
今年3月份曾有一些北京房产界的专家来杭参加论坛。记者从中了解到,北京实施按套内面积卖房的,因为公摊面积的成本完全被转移到套内面积的价格上,造成两个影响,一是套内面积的定价与其他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楼盘相比,缺乏可比性,二是开发商容易故意把公摊面积做小,以降低成本。
北京来的专家们认为,过去之所以使用建筑面积作为计价单位,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因素在里面,实施到现在,暴露出来的问题太多了。无论是按建筑面积售房,或是按套内建筑面积售房,抑或是按套卖房,都有自己的问题。(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