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药监局取消下放8项职责
■ 焦点
职责“交界”如何分?
食药监局“三定”方案明确与多部门职责分工
虽然市食药监局统管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职责,但与农业、园林、卫生、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仍存在职责的“交界”。昨日公布的“三定”方案同时明确了食药监局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兽药饲料谁来管?
“三定”方案显示,市食药监局和市农业局将“分段”管理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把关”,将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而当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则按照“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同时,农业部门还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不安全食品谁来处理?
按照国家监测计划,北京市卫生局应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责。市食药监局“三定”方案规定,该局也应配合卫生部门承担这一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卫生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互相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如果该食品确实得出了不安全结论,则由市食药监局采取措施;如需制定或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将由市卫生局负责。
违法广告谁来追究?
对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查;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审查。
“三定”方案称,食药监管部门应当对其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法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 声音
食药安全可实现无缝监管
专家称市民就食品质量维权也会更直接便捷
昨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北京市食药监局组建成立并明确职责之后,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由原先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分散管理转为相对集中,权责更为明确。
他举例说,原先某种食品发生了质量问题,下架、召回、销毁等环节会涉及不同部门负责,难免出现监管“缝隙”。今后,食药监局可全程统管食品药品安全事宜,有助于实现无缝监管。
在消费者维权方面,邱宝昌认为,成立食药监局后,市民的维权成本也将会降低。他说,原先,很多百姓在面对食品质量问题时,常常闹不清是找工商还是质监,整合几部门的相关职能后,市民维权的可操作性也将提高,更为直接、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