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精神病检出率指标禁层层摊派
■ 回放
日前,郑州市卫生局被指向区县、街道、社区摊派寻找精神病人的指标。报道称,《郑州市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县(市、区)累计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的2‰。金水区在此基础上,对下辖各街道、社区按照人口数分配,每千人要找到2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该任务又被分解到每个小区。
■ 回应
1 为何要制定考核指标?
部分地方重性精神疾病发现率很低,是因为当地大多数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未被发现
邓海华:据1993年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估算,我国15岁以上人群中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为9.66‰。截至今年3月,我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实际发现(治疗)率平均2.62‰,但各地发现率差距较大,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
国内外的研究均表明,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生与遗传等生物学因素关系比较密切,随着生活条件改善,人口寿命的延长,患者人数也会相应地增加,但与地域、种族、经济发展水平关系不大。比如,人群中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一般稳定在5‰左右。
这意味着,在部分地方,重性精神疾病发现率很低,是因为当地大多数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未被发现。据专家介绍,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患者进行有效治疗和管理,有10%的重性精神疾患可能出现肇祸、肇事行为。
为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疾患的发现、治疗和管理,原卫生部在2012年7月印发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以省或地市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检出率应达到2.5‰。
2 指标是如何确定的?
因各地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发现治疗管理情况不平衡,才综合考虑制定了一个平均指标
邓海华:是根据我国重性精神疾病的估算发生率,以及目前全国平均的重性精神疾病实际发现率等因素综合制定的。实际上,我国平均的重性精神疾病发现、治疗(管理)率,已为2.62‰,高于目前2.5‰的考核指标。只是因为各地工作差距较大,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情况很不平衡,才综合考虑制定了一个平均指标。
郑州市卫生局:郑州市下发的方案也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虽然这种方法不够完美,但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工作的考核和督导。”
3 考核指标是有强制性?
不能简单地层层分解,将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
郑州市卫生局:2‰只是筛查管理的指导性指标,并不是强制性的工作任务。
邓海华:我想强调的是,2.5‰这个指标是以省市为单位提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的效果指标,不能简单地层层分解,将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我们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