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0月17日专电(杨眉、安静)为鼓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从今年起,贵州省“新农合”参合孕产妇将获补偿。此外,孕产妇还可以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新农合的有关政策。
贵州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出台《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分娩给予适当补偿,对病理性产科的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要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再由合作医疗基金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在乡镇级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力争实现正常分娩免费,上述合计补助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