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摄影 中国网 杨楠)
2008年4月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和兴奋剂专项治理情况并答记者问。
颜江瑛介绍了兴奋剂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她说,2007年10月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联合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此专门成立了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并对6个奥运赛事承办城市进行重点部署和治理。
流通经营环节治理
颜江瑛指出,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监管措施:
一是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二是监督检查零售药店经营情况。禁止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三是根据有关规定,兴奋剂实行处方药管理,检查零售药店是否凭处方销售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兴奋剂;
四是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核查是否有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自今年5月1日起,应标注而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
在全国联合专项治理中,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14家企业,其中5家是非药店,9家为零售药店,全部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进行处罚。特别是辽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鞍山市非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零售药店从快从严查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吴静)
药监局:药品包装无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禁售
2008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将目录中已批准注册的药品生产、经营纳入实时监控,这些重点药品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这就是药品的电子标签,也是药品的身份证。 详细>>>
药监局: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药品中约有一半是假药
颜江瑛介绍说,在发达国家,如果监管的手段或者是监管程序、措施非常完善,在市场上流通的药品中的假药只有1%。而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药品中假药竟占到50%。所以现在随着互联网不断的发展,互联网药品销售呈现上升趋势,如何加强网络售药监管确实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难题。 详细>>>
药监局:目前大陆7家药企可网上销售非处方药
颜江瑛介绍说,批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药品信息有专门的许可证。另一个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批准可以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证书,只有取得该证书的互联网站才可以进行互联网的药品交易,而且仅限于在网上交易。目前,大陆境内批准的只有七家药品经营企业才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非处方药的销售。所以要提醒香港的同胞在互联网上购药一定要慎重。 详细>>>
药监局:消费者将可通过网络或电话查询药品信息
在谈到“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时,颜江瑛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其可以实现的主要功能是:第一,使药品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全过程,都能在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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