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消费
3.15  资讯
 本土  异国
养生  DIY
 图片  游记
推荐  休闲
 保健  情感
两性  图库
  招聘  公务员
海归  猎头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健康频道 >> 健康资讯 >> 各地健康
南昌市将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7年03月26日 09:37:5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新华网南昌3月26日电(记者陈春园)从4月1日起,南昌市东湖区将试行《东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将全面启动。

    此次城镇医保试点工作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没有覆盖的人群作为救助对象,既可以帮助参保居民支付大病费用,还将补助居民日常小病和慢性病费用,有效缓解城市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根据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分成年居民和未成年居民两类人群,分别每年个人缴纳144元和60元保费,政府分别补助96元和60元保费,两类人群分别享受最高每年医疗补助2万多元和3万多元。

    据了解,东湖区还将对低保居民、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实行保费全免,以切实缓解困难人群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董令贻、施作霖代表:出台《医疗保险法》缓解医患关系
· 合肥酝酿建立城乡一体医疗救助制 有望今年实施
· 沈阳为12万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
· 山村教师豆洪波喜获医疗保险赔付
· 太原医疗保险将尝试“完全覆盖”
· 深圳推出医疗保险十大新举措 将体检纳入医保
· 成都医疗保险惠及全市1100多万市民
· 湖南省直医保待遇调整大病互助费自负比例降为6%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耿健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视频热播
图片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