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每月可领取养老金近万元,可以拿这笔钱出去旅游了。”近日,北京失独老人康先生领取了以房养老产品第一份养老金。他和其他几位老人因此成为国内首批通过以房养老领取到养老金的客户。
去年6月23日,保监会下发 《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以房养老是否会成为养老方式的主渠道?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的积极意义在于,让有需要的老年人多一条自我改善老年生活质量的途径,“对于有多套房产、无子女的老人或子女不需要继承父母房产的人可以考虑选择以房养老,它只与少数人的自愿选择、市场交易行为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