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由新华网公益频道与新华善举基金联合打造的大型多媒体互动公益栏目“公益中国九人行”第二期开播,主题是“环境公益诉讼元年新媒体对话”。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保诉讼,法院应当依法受理”。除了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认定,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还有更重要的程序问题,如怎么举证、怎么缴纳诉讼费、是否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赔偿金归属等一系列问题。
北京东泽律师事务所杨军律师认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难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要么是向污染企业,要么是向政府部门。污染企业有利益冲突,调查取证有很大难度,向环保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环保行政机关怕担责任,不作为,推拖严重,虽然是举证责任倒置,但是涉及到生态损害的程度,应当补偿多少;第二个方面是,污染生态补偿的鉴定问题。鉴定难,鉴定机构确定难,前期鉴定费很高,严重影响环保组织的环境公益诉讼正常进行,能不能改成判决以后再支付相关费用?第三个方面,环境公益诉讼还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执行。有的企业因为排污和损害环境太大,没有钱怎么办,这个钱谁来支付?或者在执行过程当中他没有钱,判决的第一笔钱已经支付了,后期钱不够,怎么来解决?现在都是一个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