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缺失压力转嫁审计
“如果儿慈会的理事会和监事中有专业财务人员,扫一眼报告就能发现很多问题。”
一部分“错账”其实是可以在公益机构内部进行审核,并进行纠正的。然而此次儿慈会财务风波暴露出来的另一问题则是基金会财务制度上的弱点,财务会计管理和内控体系缺失。
曹丰良介绍,中国的内部控制体系研究和应用在目前的公益组织中还是空白。
基金会的理事会和监事属于项目的决策层面。
中国公益研究院研究部主任章高荣表示,实际上在理事会和监事中懂财务的专业人员非常少。
他并分析,这缘于筹资对基金会的重要性,基金会希望社会上有名望有背景的人加入到公益组织的理事会及监事中,以求筹募到更多的社会资源。
以儿慈会为例,此前儿慈会工作人员曾表示,对于三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以及业务活动表,理事会成员及监事大多还能看懂,但对于现金流量表内的数据,因为没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对于这张表格只要审计说没问题了,领导就签署了“完全同意”四个字。
“如果儿慈会的理事会和监事中有专业财务人员,扫一眼报告就能发现很多问题”,曹丰良表示。
信息披露的“灰色地带”
公益机构如果将所有信息都公布,这样的做法既侵犯了捐赠人的捐赠意愿,同时也侵犯了受益人的隐私权。
在内部控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公益机构将未过关的信息直接向公众披露以期获得信任,然而信息公开多少才能让公众满意却是个没有共识的问题。
《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2011)第三章规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接受捐赠机构信息、募捐活动信息、接收捐赠信息、捐赠款物使用信息、机构财务信息。第十四条规定机构财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等内容。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明确表示,信息公开并不是全部信息公开。
但为了自证清白,很多公益机构选择的是“裸披”,该披露的和不该披露的数据都在上面。
唐艺蕾说,公益机构如果将所有信息都公布,这样的做法既侵犯了捐赠人的捐赠意愿,同时也侵犯了受益人的隐私权,比如一些艾滋病的患者、残障的孩子等,这些受益人都没有授权公益机构去披露他的个人形象或家庭情况,申请项目的时候,公益机构没有权利拿受益人的信息作为其展示机构透明的途径。
USDO自律吧从财务的角度出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规定到底哪些应该属于披露的范围,哪些不披露,但并不是所有的公益组织都采用了他们的规则。
并非人人可查账目
捐赠人可以进行查询,但查询也并非“查账”,捐款人的查询范围仅限于自己捐赠财产的使用和保管情况。
一方面是不知道透明度究竟如何掌握,另一方面公益机构面对的是公众及媒体对公益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的苛刻要求已经不亚于一个上市公司。
在儿慈会出现小数点风波后,网友呼声连连,要求公益组织披露其信息。
面对这样的质疑声,儿慈会为表清白,不仅欢迎网友到基金会“查账”,同时希望拿出基金会的银行对账单以示清白。然而直到即将公布长达68页的银行对账单时,他们才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欠妥。
曹丰良表示,普通网民其实并没有查账的权利。捐赠人可以进行查询,但查询也并非“查账”,捐款人的查询范围仅限于自己捐赠财产的使用和保管情况,也不是基金会全部的财务资料,当然也不包括全部的银行对账单。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仅有民政部、注册会计师、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有监督权。
曹丰良表示,这说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查账权限的查阅要求,单位负责人可以拒绝。
他认为儿慈会拒绝晒出银行对账单是悬崖勒马,“裸晒”反而有可能侵犯捐款人的隐私。
不过,儿慈会这个行为在公众眼中被看作出尔反尔,更被猜测因财务问题而不敢接受监督。
对此,曹丰良认为,如果普通公众对公益机构的账目依然存疑,可以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自己的质疑进行实名举报,经上述部门立案后,上述部门可以到相应的公益机构中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于规定期限内公布,也可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存疑账目进行查账。
至于对公益机构财务的监督体系,曹丰良建议,在现阶段各公益机构管理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应建立一个由会计师、律师、专家组成的第三方公益审计中心,以帮助国内的公益组织提高其制度、管理、财务、执行方面的规范化和职业化水平。
本报记者侯雪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