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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共建共享”构成了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统链条,缺一不可。共商,就是集思广益,由全球所有参与治理方共同商议;共建,就是各施所长、各尽所能,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并持续加以推进建设;共享,就是让全球治理体制和格局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球各个参与方。
黄薇
10月1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说,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他同时指出,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继续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
观察“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不能离开全球治理体系变化与调整的大背景。而在这一背景中,全球经济治理所呈现出的多元秩序,须臾不可忽略。
二战结束后,随着民族独立运动高涨以及传统西方势力式微,以美国为核心的制度化全球经济治理取代了早期的直接侵略与殖民。这使得全球经济治理首次成为解决全球性经济问题、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同时,经济的多极化发展导致了全球经济治理的多元化趋势。
首先,全球经济治理的对象更加多元。
全球经济治理对象涵盖了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国际金融、贸易与投资、发展与援助、粮食安全、大宗商品等传统国际经济问题。
此外,议题发生了两方面变化:一是传统议题治理侧重点的变化,二是新兴议题的出现。例如,以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是国别经济发展的评判者和资助者,现在则侧重对其自身建设的要求。此外,随着重大全球性问题的涌现,气候变化、信息安全、反恐合作、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反腐)等也被列入全球经济治理的问题清单。
第二,全球经济治理的形式更加多元。
近年来,除了传统的全球与双边经济治理合作,还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一体化程度有所增强的国际、区域等经济治理合作。
典型的国际多边治理合作如二十国集团、七国集团、金砖国家等;在区域合作领域,各大洲均建立了区域性治理联盟如欧盟、东盟、非盟、拉共体等。区域经济治理合作中除了主权国家间的直接全面合作,还有另外两种合作形态:一类属于制度建设型合作,例如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另一类则属于理念倡导型合作,例如在亚洲地区的“互联互通”合作,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等。
第三,全球经济治理主导理念变得更加多元、民主。
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及新兴经济体的整体崛起,各国历史、文化、人文的差异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单一的全球经济治理理念很难适用于所有国家和所有时期。这种转变将不可避免地要求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性或国际性治理机构,近年来出现的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就是一例。
预计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全球经济治理的变化将会继续走在国家主导下的多元化、民主化发展道路上。
对时代主题和国际格局的基本判断,决定了中国全球治理理念的基本走向。
中国曾在多个场合明确表示,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维护和巩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制,尤其是促进全球经济治理更加公正合理。
然而,现行全球治理规则仍多由发达国家掌握话语权,当前的国际体系等级化依然明显,发展中国家及一些与西方主流国家发展路径不同的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严重不足,甚至成为利益受损方。特别是在经济与金融领域,包括二十国集团、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和金融稳定委员会等在内的一些国际组织与机构,并不能充分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
“共商共建共享”主张的提出,凸显出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统链条,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共商,就是集思广益,由全球所有参与治理方共同商议;共建,就是各施所长、各尽所能,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并持续加以推进建设;共享,就是让全球治理体制和格局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球各个参与方。
作为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中国此番提出的“共商共建共享”主张,正是旨在通过解决治理成果失效、治理手段失灵、治理方向偏差,对全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行探索与实践。
来源:2015年10月28日出版的《环球》杂志 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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