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愧疚。我每天都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谴责,备受煎熬,我感觉对不起死者家属,也对不起我的父母、妻子……”香港货柜车司机在法庭上留下了忏悔的泪水。
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香港货柜车拖婴儿车案在深圳中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的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当庭认罪。检察机关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追究
香港货柜车司机刑事责任
根据起诉书,2010年4月25日7时许,被告人香港人梁冠彪驾驶车牌为“粤Z/EB64港”货柜车沿龙岗区布沙路由东往西驶经南湾锦航酒店路段时,由于打瞌睡,造成该车失控后车头右侧与路边边坡发生刮碰,再撞倒在路边行走的被害人黎云及其推着的婴儿车,车内有被害人黎云的儿子周孟麟,年仅3个月。黎云被撞倒后,婴儿车被卷挂入货柜车车底,梁冠彪没有停车观察便驾驶肇事车继续前行。
梁冠彪驾车行驶至布沙路汇佳百货路段红绿灯处候灯时,有多名发现险情的群众上前告诉梁冠彪,说其驾驶的货柜车车底拖挂着一辆婴儿车,车上婴儿手脚在活动,还在流血。
梁冠彪听闻后下车走到其车后轮处,弯腰察看确认后,漠然起身,其间车底传来婴儿凄惨的哭声,梁冠彪无动于衷,未采取任何措施,上车驾驶货柜车拖着婴儿车内的婴儿快速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