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
2015年5月-12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风光组:
发现醉美丘北特别典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金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0元
发现醉美丘北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2)人文组:
发现醉美丘北特别典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金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2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0元
发现醉美丘北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获等级收藏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丘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 投稿作品须为2015年1月1日后创作,谢绝历届“普者黑杯”中国丘北全国摄影大展的参展作品。
3. 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制为4-8幅。
4. 投稿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并提交RAW格式原始文件。
5.作品必须取材于丘北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以及后期中存在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处理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勘察确定作品在丘北地域范围内拍摄和作品后期中没有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如确认无误,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如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及无法找到作品中一模一样的景物,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如确认作品不在丘北地域内范围内拍摄、后期中出现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以及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获奖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6.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7天)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
7.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8.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9.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禁止用其它人的名誉投送作品。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本次大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