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已连续十五年实现了无罪犯暴狱、无罪犯脱逃、无罪犯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四无”工作目标,并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市级现代化文明少管所”和“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多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