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高院院长麦崇楷在被审查初期,曾写了十多份悔过书,其中一份长达13页。在被“两规”审查期间,麦崇楷把自己说成是一时不严格要求自己,放纵了子女,违反法律,追悔莫及,愿意承担一切处分。
但当麦崇楷得知检察机关开始立案侦查后,他的态度在一夜之间发生巨变,拒不承认犯罪。他因受贿人民币10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对于高官的腐败案件,办案机关尤为慎重,所以腐败高官要反案会更难。而关注度高的贪官腐败案翻供成功率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