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近日,广东佛山禅城区一对刚结婚三个月的夫妻,每张票收10元手续费帮外来工订火车票,被铁路警方以“黑票点”查处,夫妻二人被刑拘。2013年的春节,小俩口将在看守所里度过。一些购到火车票的外来工为这对夫妻叫冤、打抱不平,称“10块钱手续费能帮我们买到票已经很好了,怎么还被刑拘了?刑拘小夫妻这事儿背后反映出的农民工买票难,该如何解决?铁道部门如何做好火车票务相关配套服务?你有什么建议?
冤不冤?佛山小夫妻收10元帮农民工订火车票,被刑拘
2013春运票务微博服务厅

收点“跑腿费”被刑拘,有点冤!
话不在多:刑拘小夫妻背后的反映出农民工购票难。很多农民工不会上网购票,有人代购是违法,那他们该去找谁帮忙?想想倒也是,农民工哪个出门打工带着电脑?就算有了电脑,他们会不会?如果不付代办费,又能在哪里方便快捷的实现不出门网上购票?从这方面来讲,相关部门对这种影响并不恶劣,甚至还有点“做好事”性质的做法,罚的实在没人情味![详细]
曲静通幽:春运难就难在我们的民工兄弟,这对夫妻做法,对社会来说其实利大于弊,如果有什么做的不够妥当的地方,有关部门应该给予指导和规范,而不是简单的以刑法侍候。[详细]
zgdzrw:他们和那些所谓的倒票“黄牛”有本质的差别,“黄牛”是唯利是图,而他们只是帮助农民工之余收了一点小小的报酬,对于农民工来说,10元钱帮他们解决回家的大难题,这比在售票口排队买票的成本低多了。[详细]
同情是同情,法律是法律
直隶巴人:虽然从情理上来说这对小夫妻解决了民工买票的难题,而且也并没有漫天要价,只是象征性收取点手续费。但毕竟它不是为朋友代购或代售,而是作为一种买卖,公然打起条幅大张旗鼓的成了售票点,那么就已经触犯了法律。
因此我认为同情是同情,法律是法律,法律面前不容同情心泛滥,这对小夫妻付出代价是应该的。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该依法处理,而不该被同情心所左右。不过铁路民警在取缔这个“黑票点”抓小夫妻的同时,有没有为民工着想,在这附近开设一个正规的售票点呢?[详细]
英特尔纳雄耐尔:帮亲朋好友还是可以的,面向社会市场就有些不妥了。
滴溜溜地转:火车票不是你想代买就代买的,代售点必须获得铁道部或者相关的铁路局批准的资质,手续费超5元即是违法,这对夫妻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额外收取10元费用,被认为是“黑窝点”也是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