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厂区储存有15吨多液氨,如果这些液氨发生爆炸造成职工伤亡,厂方概不担责,如此内容的合同你会签吗?5月10日,安阳市汤阴县瓦岗肉联厂的职工们,被该厂长强令签订了一份这样的合同。

荒唐!员工被签“生死状”,竟是铁路惹的祸
网友评论:
悠悠的猫:瓦岗肉联厂强令职工签“生死状”,也可以看做是企业的“申诉状”,怕是有难言的苦衷?如果有关部门一开始就能正视厂方提出的问题,妥善解决这一安全隐患,企业用得着出此下策吗?
兔小跳:职工到企业上班,赚钱是目的,但是前提是企业能够保证职工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对职工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这样的职工“生死状”并不能摆脱企业的责任。
鱼米之乡:强迫职工签订“生死状”,企图不对职工生命健康安全负责,无疑伤害了职工的心,让职工感到心寒,绝大多数职工显然难以接受,结果“生死状”没签到,倒带来了职工流失,才是得不偿失啊!
吴杭民:谁为“厂内被炸死不承担责任”负责?我们的执法者、监管者,不能对这彪悍的“生死状”视而不见,监管部门、工会等相关单位都毫不知情吗?
美狄亚:与铁路上有纠纷,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啊,不管怎么说将危险转嫁给职工都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