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7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按照面积的大小,奖金为合同价款的4‰-6‰。以一套100平方米、总价为80万的成品住房为例,购房者将拿到4000元的奖励。通知一出炉,立刻引发各界热议,有网友担心这一政策是又一个地方“救市”政策,但也有网友认为促进成品房发展是趋势所在,您怎么看?扬州新政是否会和之前芜湖、佛山等地出台的楼市“微调”政策一样难以“长命”?欢迎来说说>>>>>
【论坛热帖】扬州买房给奖励,幸福感为啥总偏向富人?
【论坛热帖】扬州奖励购房不是单纯“救市”
网友三大疑问:看不懂的扬州楼市新政
一问:财政补贴是否合理合法?
随礼不吃饭:表面上看很好,买房的给补助,让人感动好幸福,对吧?但细细一想,却不是那么回事。这个政策明确的偏向了富人,因为只有买得起房的才有资格享受政策的优惠。
陈德成:政府拿奖金做筹码诱导公众买房,就是把公众排斥在公共决策与公共服务之外,对不买房家庭的歧视,对公共钱袋的蚕食,这不仅伤害困难群众的感情,更会损害社会公平与政府形象。
是非圈:与今年年初夭折的芜湖新政如出一撤,都是用财政资金补贴购房者,但如此大额的财政资金使用,市级的两个政府部门是否有权决定?是否符合年度财政预算?是否获得当地人大的同意?
二问:为何必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
蓝色之心:《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明确规定职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难道二手房不是成品房吗,况且很多二手房都很新,完全不用再次装修便可入住,按照文件精神,是不是也应该纳入奖励范围?通知为何只对开发商的成品房情有独钟呢?
三问:为何没有对刚需和投资购房区别对待?
余丰慧:扬州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对象并没有说明是首套购房,而是所有新购成品房都在奖励范围之内。扬州如此放松楼市调控政策,如此叫板国家限购政策的做法,比一些地方政府提高普通住房标准、降低限购政策范围等影响要严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