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京城北礼士路物华大厦东侧一处路面上,腾起着白色的热雾。行人杨女士在穿过该路段时,不幸遭遇路面塌陷,跌入路边冒着热气的沸水坑,造成全身99%被严重烫伤,皮肉脱离。一失足间,一场人间惨剧就此而生。
一位年轻的母亲瞬间变成重伤病人,让人感到不胜唏嘘!不管杨女士经过治疗后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其以后的健康状况都令人堪忧,其所受的痛苦也无人代替,她本来美好的家庭也会因此而永远受到创伤。而在为此惨剧感到遗憾的同时,笔者疑问丛生:为什么行走的路人会无端坠入沸水坑?路面为何会在瞬间坍塌?京城的路面安全怎就如此薄弱?相关建设为何漏洞重重?还有,面对如此明显安全隐患,难道就无人注意,无人处理吗?相关监管部门在干什么?
路人跌入沸水坑事件,凸显我们的市政建设存在着严重的安全漏洞。事故发生后,据居住在附近的网友反映,该处热蒸汽冒了好几个月了,附近居民多次报警,都无人过问!一般来说,既然居民多次反映问题,不管是责任单位,还是接到报警电话的相关管理部门,都应该立即着手查找相关责任者,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并在隐患尚未排除的时候设置警戒线和相关警戒标志,安排工作人员疏导行人,避免行人误入危险区。遗憾的是相关单位却没有这样做,以至于酿成了今日如此严重的后果。
行走间落入沸水坑,路人的人身安全该由谁来担待?事故发生至今已有好几天,为何至今无人担责?对于对管道负有维修责任的施工单位来说,既然居民多次反映,相信施工单位不可能对此一无所知,而其仍然对如此严重的安全隐患置若罔闻,不予处理,这是对公众人身安全的漠视。而施工单位之所以会对安全问题视若无睹,与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管理不严、对安全事故处罚过轻、对市政建设重视不足有直接关系。因此对于此次事故一定要严厉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决不能轻饶。此外,相关的管理条例也应该进一步完善,对于事故责任的承担也应加重,只有加重责任成本,才能督促相关单位提高对安全的重视。
对相关部门来说,呼唤“问责机制”要到位,不能任由其“失察”或“懒政”。如果是该安全隐患一直无人发觉,那么相关的管理部门,至少应该负有失察的责任。而居民多次反映却无人处理,那就不是简单的失察的问题了。虽然该事故目前尚在责任认定的过程当中,但不管最终责任方归咎于谁,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找到这些责任单位处理安全隐患,其懒政的责任不可推卸。
就此事故来讲,杨女士所受伤害由谁来赔付,怎么赔付的问题固然重要。事故安全隐患被举报后无人管,同样值得我们深思。这个问题一日不解决,潜藏在我们身边的安全隐患就一日不能消除。
作为行人,我们在行路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周边安全,一旦察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争取能使该隐患早日得到处理,使市民多一份安全保障。政府部门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做好相关的安全监管工作,不要把安全隐患置于路人脚下。(吴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