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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康卓]:尽管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但在合理的范围内将文化产业化远比单纯的把文化当做事业来经营要受受众欢迎得多,得到的回报也更多。比如风靡一时的“女子十二乐坊”,在出国发展之前,她们不仅无人赏识,还一度落魄到连工资都发不出的地步。而在日本,唱片公司为“乐坊”首张专辑的发行共花费了3.5亿日元,神奇经历几乎可以拍一部电影了。
[网友 门前三包]:民俗商业化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和发展的一个必然,以老北京庙会为例,这千百年来一直受到人们认同的商品与文化的集会活动,既有娱乐的成分,更多含杂了民俗文化的传承和从事小商品者的谋生这样两个层面。已经举办了这么多年的庙会,其商业活动和民俗文化不分你我地交织在一起,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证。
·过度商业化的文化之殇
[网友 莫莫莉]:很多地方将文化遗产简单地与地方政绩和经济收益挂钩。往往是某一遗产申报成功,列入名录,便大举开发。把文化遗产开发当作土地或矿产一样开发,其结果是热闹一时,不仅所获经济成果十分有限,而且会对文化遗产本身造成根本性的破坏。
[网友 橘色的月光]:过去,出售某种文化产品,别人说好就成功,喝倒彩就失败了。现在,出售文化产品,别人喝彩,成功了;喝倒彩,也成功了;而无人理睬就失败了。产品只要卖得出去、被消费,就是成功,至于消费的结果怎么样都不管。所以文化领域出现了很多用炒作、恶搞等负面报道来扩大文化产品影响力的现象,实则是对文化市场正常秩序的扰乱,也是文化低俗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网友 思无邪兮]:商业化的文化作为一种消费品,它的休闲娱乐功能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是文化,就一定是情感活动,情感活动就应该是情感的升华和丰富。但是,我们看到现在文化的娱乐化和商业化,或者说以娱乐化为主要特征的文化商业化的进程,进入到了过激和无序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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