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电力集团今年上半年的利润同比下滑超过100%。针对经营亏损的现状,国电集团领导近日带头降薪30%。网友认为,垄断企业高管带头降薪的举动显得比较可贵,但降薪一定要降得明明白白,在降薪之前,他们能否先晒晒自己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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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电力集团集体亏损 领导带头降薪30%
煤炭涨价未必是电力集团集体亏损的罪魁祸首
北方的土狼: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电力企业亏损的消息,既然企业亏损了,那么员工的收入为何还那样高?事实证明,与一般亏损企业入不敷出不同的是,电企这个“穷庙”里却养着“富方丈”。
昂首向前冲:谁才是四大电力集团集体亏损的罪魁祸首?从表面上看,亏损是煤炭价格产生的连锁反应,而实际上,煤炭购置成本增加固然是因素之一,但电企现行的垄断体制所衍生出的内部深层次矛盾,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也笑一下:电企是垄断企业,其高工资、高福利并不是完全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而是和行业垄断地位相关联的。所以,光是支付高薪企业的开支就很庞大了,当然承受不起煤炭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新增成本。
业绩下滑高管减薪应该成为制度
山东慧雨:在“五大电力集团上半年的利润总额同比下滑超过100%”的情况下,国电集团领导带头减薪30%,体现了较强的责任感。在还没有确立经营业绩下滑就降低领导薪金制度的情况下,国电集团领导带头降薪的举动显得比较可贵。
欢乐时光XH: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利润下降的局面,国有垄断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压缩成本,这其中当然包括压缩人力成本。在企业经营业绩差的情况下,高管凭什么拿高薪?市场在确定高管薪酬中应占据重要位置,应把业绩下滑高管减薪当成惯例。
说两句:降薪固然好,但必须降得明明白白。建议电企的领导们先晒晒自己的薪水,公布减薪前的每年总收入和减薪后可能的年收入。因为国企的工资会分很多块,相比之下,基础工资在总收入中份额较小,如果仅仅是减少高管们基础工资的30%,那实际减少的薪水可能只是九牛一毛。
我想我是海:不管企业业绩好还是差,高管们的高薪却雷打不动,这是老百姓对垄断企业“高薪现象”不满的主要原因。要想消除这种社会情绪,首先要合情合理地确定国企领导的薪酬,不能只由内部说了算。其次,国企领导的“高薪”随经营业绩而变化,也应尽快成为一种制度,不能仅仅靠国企领导们的“道德自律”。
不能用降薪来掩盖电企本身存在的问题
我的小敏敏:电力企业长期吃“霸王餐”,不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企业员工工资和待遇偏高,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几个高管降薪是远远不够的。不能用降薪来掩盖电企本身存在的问题。
每天笑三声:躺在垄断的安乐窝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自然会产生不思进取的懒惰思想。不强化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如何应对市场经济的高风险?毕竟当企业利润下滑时,向政府哭诉成本太高,要求提升电价的做法不是每一次都能成功。更何况重提价轻管理的做法,是向公众转嫁不合理的经营成本,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担。
秦汉雄风:国电集团领导带头降薪30%确实很好,但与临时性的“一刀切”相比,建立科学的薪酬体制,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才是长远之计。通过市场化奖惩,激励企业在削减成本、技术改造方面动足脑筋,走开源节流之路,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只有让高管们不再安逸,每天为自己的生活殚精竭力,努力工作,电企才能有好的经营效益。
不说话: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高管拿高薪是很不合理的,不正常的薪酬制度是导致这种现象存在的根源之一。建议通过制度设计强化对企业高管薪酬待遇制定权力的有效制约,只有这样,企业高管薪酬标准才能和企业的经营效益挂上钩,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也才能得到必要而有效的维护。
国企高管薪酬该由谁定 (来源:广州日报)
国企高管薪酬过高,历来备受公众质疑。国企老总的身份十分微妙,他们既不是职业经理人,也不是纯粹的官员。他们一方面享受市场化的高薪待遇和激励制度,另一方面又频频出任政府官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该《解释》填补了国企领域反腐空白。“开除党籍”处罚会否对国企老总们损公肥私形成有效威慑,姑且不论;但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改革开放已30周年,国企内部实质在相当程度上依然存在着政企不分现象。政治手段、行政手段以及经济手段三者结合,解决国企高管薪酬过高问题,关键在于两点,一是要直面现实;二是要分清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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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仆颠倒导致高管薪酬失控 (来源:中国青年报)
央企高管薪酬失控,本质上是央企高管利用制度漏洞瓜分央企资产的行为。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企中严重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问题,是大企业和大政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管理难题。其关键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因为委托人不可能像代理人那样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相关信息,代理人就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动,背叛委托人的利益而谋求自己的私利。相对于私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一般会更加严重。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有企业是一种双重委托-代理机制,真正的委托人,即全体公民必须先把共有产权委托给政府,再由政府二次委托给国企经营者。这样的双重委托-代理,不仅使得信息不对称更加严重,而且第一受托者(政府)与第二受托者(企业经营者)联合,或者分别为自身利益投机的可能性也会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多数大型央企基本上还是垄断经营,自由竞争无法对企业代理者的投机行为形成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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