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话题关注:陕西一法院法官干警穿古装模拟古代庭审
陕西石泉县法院的法官们,别出心裁地在该县仿古街“石泉县衙”内,自编自导自演,开庭审理了他们曾受理过的一起离婚案件基础上改编而成的“打工妹潘金花离婚”的民事官司,这出戏在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关注。法院以“今案古审”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目前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次。(来源:中国经济网)你怎么看?进来谈谈>>


(图片来源:华商网)
网友热议:
新华网友:199.20.23.*
这并不是胡闹。把法律搞活一些,生动一些,让大众对此有兴趣,难道不是好事吗?别说在农村,在城市又有多少普通人对一些法律术语和解释都能理解并运用呢?所以这种形式还是不错的。
新华网友:220.173.27.*
别太挑剔了,抗战时期我们的“抗大”不是也通过“文明戏”的方式来教育学员的吗?那时候演员还都是高级将领呢。
新华网友: 222.63.217.*
这是业余时间进行的普法教育完全值得肯定,并不像网友们想象的那样在正常的庭审时候穿古装。
新华网友:220.186.39.*
庄严的 法院变嬉闹的戏院,法院还有威严吗?会不会对法官的形象打折扣,甚至对法官执法的威信产生不良影响?
新华网友:78.93.70.*
普法靠的是准确执法。如果法院不依法办事,只能让群众对法律、法制产生疑惑甚至不信任,因此法院靠演戏来普法,不如自身踏踏实实的依法办事。
新华网友:219.151.61.*
古案今审可能更能体现现代的法治精神,但今案古审是想体现什么呢?中国农村社会残留的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本来就很浓厚,应该大力倡导现代意识,为什么还要用过去的形式来普法呢?
“县太爷”普法:一场游戏? (来源:新华网友)
院长大人不小心说漏了嘴:这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已收到了良好普法教育和“旅游兴县”效果———
不知道在他们眼里,是“普法”的成分多一些,还是“旅游兴县”的成分多一些呢?如果说法院同志们的努力让一条古街热闹了起来,带动了旅游,拉动了经济,不晓得这是法律的荣耀,还是悲哀呢?
法理学家德沃金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尊贵的王侯过于热衷于借着县太爷来传播法律,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游戏太久了,梦太长了,是容易“魇”住的。要我说,石泉法院的同志们,自娱自乐地演两场也就算了,剩下的“法律归法律,游戏归游戏”吧,可千万别抢了人家文艺工作者的饭碗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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