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前不久,在河南省第四季名牌白酒骨干企业联席会议上,河南省酒业协会一负责人在安排2008年工作时说:“部分省地市政府规定‘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明知故犯者,就地免职’,经咨询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按照河南省酒业协会的说法:“一些白酒企业正向酒业协会反映意见,等意见汇集后,他们准备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反映,要求修改或撤销这一规定。”[全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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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禁酒令”让酒家不满。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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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酒协撑不住了:信阳不让公务员喝酒明显违法
说“禁酒令”违法是在诡辩
网友“筱宇”:当地政府严格执行“禁酒令”的后果是引起“酒业效益下滑”,这表明某些酒厂的效益是以公务员吃请和政府浪费为先决条件的。如此“效益”,不是“贡献”反而是“祸害”。依我看把这“毛病”禁了算对了。
网友“晓凌”:禁止公务员在中午饮酒违法吗?难道说在办公期间,公务人员喝的酩酊大醉,这就合法了?如此醉汉又如何办公?这是哪家的法律?
网友“高金国”:律师敢说“禁酒令”违法,显然是屁股坐在酒厂那边了!在《公务员法》中抠起了细节,找来找去,没在条文中找到“禁酒”二字,于是冠冕堂皇地说:法律没禁止,谁禁谁违法!这难道不是诡辩吗?
网友“俺想到了”:如果这些钱都是个人掏腰包,这个“禁酒令”公务员的老婆最高兴,因为省下来的钱可以买几件新衣服;如果这些钱是公款,这个“禁酒令”老百姓高兴,因为省下来的钱可以办教育、办医疗、改善住房环境。这于民有利的规定,何来违法之说?
说“禁酒令”违法是对法律的有意曲解
网友“一脸的美人痣”:如果某行业依靠公款消费才得以生存,那正好表明这一行业的生产经营从理念、定位、竞争到现状都存在一些问题,令人忧虑。一个地方性的公务员“禁酒令”,就足以令酒企损失惨重,进而陷入困境,这不令人深思吗?
网友“任飞飞”:酒类企业是公款吃喝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禁酒令”一出,这些企业开始感觉“饥饿”,进而从法律条款中寻找“救命稻草”。有人坐不住了,跳出来说,信阳的“禁酒令”违法!拿法律说事,言辞漂亮,冠冕堂皇,背后的目的无非就是要多赚钱,继续吃公款。
网友“说两句”:信阳市的“禁酒令”以及“督查组”是否违法,让法律专家去讨论。在我看来,真正违法的不是“禁酒令”,而是公务员吃喝腐败和通过“禁酒令”所凸显出来的那份酒企“成绩单”。说“禁酒令”违法完全是对法律的有意曲解。
新华网友:奉劝“河南酒业协会”不要再玩这种无聊的法律游戏。“禁酒令”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寄希望于解除“禁酒令”来获得企业效益,无益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中新社发 朱慧卿
摄
“禁酒令”好,何不把它写进法规?
网友“老帆”:为保证下午的工作质量而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其出发点没有什么不妥。半年节约酒水费4300万元的成果也表明,禁酒令的实施对于遏制餐桌腐败的作用不容低估。可就是这样一个受到老百姓广泛欢迎的“禁酒令”,竟然被认为是违法的,这委实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不过,当这一尴尬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活生生的现实时,我们则不能不把它当回事……禁令乃权宜之计,治标而不治本。纵观时下的一些禁令,大多是针对某一特定时期、特定领域、特定现象和特定群体而进行的特定限制,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局限性,对违规违法行为往往只能起到暂时的制约、规范或震慑作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不具备标本意义和长期效力,如果不依靠完善法律法规,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上做文章,再多的“三令五申”也难以实现根本的改观。这也正是中央为什么要从权力反腐走向制度反腐的真正动因。全文>>>
网友“龙啸海”:这个“禁酒令”影响了当地酒厂和酒家的“生意”了,遭到他们的质疑很正常。那么,“禁酒令”这个很受民众欢迎的事,就要“流产”了吗?我的观点是:“禁酒令”好,何不把它写进法规?
公务员禁酒令违法:河南酒类企业欲废除什么?
(来源:新华搏客)
商家以盈利为目的无可厚非,但是,把商家的盈利建立在牺牲公务员的健康上,建立在奢侈浪费上,建立在百姓的痛苦上,乃至于建立在官员的生活腐化上,就该另当别论了。如果都在行业企业利益上打小算盘,忽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吸毒贩毒利润高,岂不也应该网开一面,开绿灯放行?
特别是作为河南省酒业协会负责人,无端指责信阳市政府“禁酒令”违法,难道地方政府管理自己的公务员还得征得酒业协会同意,禁止公务员中午喝酒于人于己,于政府形象和老百姓的感受,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应当值得支持与鼓励,就现有法律而言,又与哪一条哪一款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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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有什么资本与酒企博弈
(来源:中国青年报)
依赖官员大吃大喝而赢利,在腐败利益链中分享腐败利润,这显然是一种很不光彩和不道德的利益诉求。不光彩归不光彩,但在商言商卖酒赚钱天经地义,也没什么好谴责的。虽然公众可以在道德上极端鄙视酒类企业这种为了利润而毫无公共责任感、为了私利而将自身与官员吃喝腐败绑在一起的做法,但在内心又不得不接受这种“屁股决定脑袋”的现实——扪心自问,当腐败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时候,我们又能不能坚持公共原则抵制住这种诱惑呢?更不得不承认,这种以税收和经济发展为资本的博弈,可能对左右政府决策很有效果,政府很难不买他们的账。
利益博弈看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看谁出的牌更狠,谁更能影响决策者——如今酒企的博弈资本摆出来了,公众不得不自问:酒企能通过行业协会团结起来,以税收反对禁酒和要挟政府,人民如何团结起来,可以拿什么力挺政府禁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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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受害缘于“禁酒令”发得太迟?
(来源:信息时报)
推翻“禁酒违法”论之后,一种饮鸩止渴、损公肥私的思维便昭然若揭了。河南白酒企业反对“禁酒令”远没有“维护法律”那么高尚,其真实意图是为了“维护私利”。据说,信阳“禁酒令”颁布之后,当地酒厂的销量下降了1/3;业内人士认为,禁酒令为河南企业抢占“家门口”的市场造成了障碍。这些看起来的确是禁酒所带来的“后遗症”,但正好可以说明,过去酒业的富足乃一种不健康的浮肿——不正常的公务消费培育了不正常的市场繁荣,不正常的市场又培育了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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