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关注话题 劳动部门提醒:今年起加班费计算基数与往年不同
新华网上海1月1日电(记者高路)今年元旦是全国休假办法修改后实施的第一个节假日。就劳动者广泛关注的节日加班费问题,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今年起加班费计算基数将与往年不同。(来源:新华网)你怎么看?进来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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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热帖:你能涨多少?今年起加班费计算基数改变,加班费增加
网友热评:
60.0.67.*:
对普通职工来说是一大福音,尤其是那些在私营企业里面工作,承受很大压力的员工。加班工资增长虽然不多,但也是对我们付出劳动的一点补偿,希望《劳动法》的实施能进一步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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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来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越来越关心职工的基本权利,比如加班工资的足额发放、带薪休假,都显示了政府的决心和态度。让广大职工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这次加班费基数的小幅度上调就显示出国家对普通劳动者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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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国家正在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过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关键是要有人去真正落实和执行,否则再好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会成为一纸空文。企业职工如果遇到这些伤害自己权益的情况就应该主动向劳动监察的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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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证所有职工都能享受到这样的福利,需要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和惩处条例,执法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这些单位执行节假日加班费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看其落实如何,对于严重违规单位勒令补发职工加班费并按照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应给予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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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的加班工资的增长是件好事情,政府的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出一套具体的措施来保证每一个职工都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制定的实施细则一定要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应该尽量避免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来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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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该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是职工的“娘家”。遇到没有执行政策的情况,一般的职工敢怒不敢言,会选择沉默。有了基层工会的组织,职工挺起腰杆,可以维护正当加班收入。

落实新休假办法应始于元旦加班费( 来源:新华网 )
2007年,一系列民生新法律法规以及制度办法,在激烈争议、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个人所得税法、社会保险法、食品安全法等获得了通过。特别是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受到广大职工的广泛关注。百姓在肯定和称赞这些法律办法的同时,一个最大顾虑就是,担心难以落实。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的一些企业变相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事实看,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对于职工带薪休假以及法定节假日放假等,许多职工同样担忧无法保证落实,可能成为纸面上的法律。对于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问题,一些职工根本不敢奢望。保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再多,如果一开始就难以落实,不但会成为纸面上的东西,更重要的是亵渎损害法律法规的尊严和公信力,伤了广大职工的心。因此,必须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有一个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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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假期不能光写在纸上"--一位私企员工的心声( 来源:新华网 )
“现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员工可以按规定休假,我们这些在私营企业打工的人却很难享受到这种待遇。我们连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都保证不了,更不用提带薪休假了。建议国家制定一些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对企业真正地产生约束力,使我们的假期不能光写在纸上。”连方说,这也是他们药店大多数员工的心声。[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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