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关注话题 11岁男孩见义勇为身亡
父母反被判承担70%责任
2007年4月,11岁的男孩曹扬为了救助同学明明溺水身亡。不幸发生后,曹扬的见义勇为行为虽得到了社会承认,但受助人却断然否认接受了曹扬的救援。更让人心寒的是,同年11月,法院判决曹扬父母对儿子之死承担70%的责任。(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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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热帖:谁之过?男孩见义勇为身亡 父母反被判承担七成责任
网友热评:
来自:225.68.7.*
曹杨的见义勇为值得肯定与表扬,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勇敢和善良,但他的高尚行为却得不到被救助者丝毫的感谢,试问:以后还有谁愿意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呢?
来自:60.78.4.*
受助人无论从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应该给施救人以安慰,而不应逃避事实。要诚实,培养孩子有颗感恩的心,要尊重别人的付出,不能无视生命的代价。珍惜生命,给失去孩子的家长一些慰藉,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准则。
来自:221.180.4.*
气愤当地法院的判决。在忽视致死原因和违背法律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决让人不能接受。震惊明明父母的做法,舍己救人却得不到一句"谢谢"。感慨社会风气的改变,难道见义勇为也不能得到善果?
来自:220.173.7.*
农安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于庭长没有接受记者采访,他说判决代表了法院的观点,他不想多说。为何不想多说?既然判决,就应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法院应该是讲究公平的地方,应该是让正气昂扬的地方,如此让正气伤心的判决怎能不解释?
来自:151.23.6.*
既然曹扬见义勇为的行为已得到确认,那么,受助者不承认曹扬的救助,甚至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是不是应该追究责任?私自取土留下害人大坑的人却不承担任何责任,天理何在?如此放纵丑陋,将来这种害人大坑会更加泛滥!
来自:243.78.61.*
英雄孩子的父亲上诉,希望法院能给出一个合理的判决。为他见义勇为而离世的儿子,这个上诉实在应该,我们的舆论也应该关注,因为正义是需要张扬的,美丽是需要呵护的,善良是需要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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