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26日)上午,对北京律师孙勇针对“交强险暴利”提出的行政复议,中国保监会明确回复了不予受理决定书。但就在当天下午,又有156名车主委托律师向保监会递交听证申请,他们希望借助《行政许可法》对交强险作出评判,而中消协方面更是提出希望由国家发改委来参与主持听证。(来源:北京晨报)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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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有其存在的合理一面。交强险的实施有利于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生命得到及时救治,为生命的安全提供了资金保障,受伤人员能够重新拥有健康的身体,也会让好多家庭不再残缺。但目前保险的条例实在让人费解,本该以肇事车为主做出赔偿,无责方却还要赔偿,应考虑下调交强险无责赔付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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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交强险应该这样来规定:车主今年保险了,但今年没有出险,那么今年的保险费应该自动延续到下一年。理由是:第一,一般来说车主都不是主动参保的。第二,既然没有出险,为什么第二年还要继续交保险费?交强险是强制保险,一辆上保险的车保险公司最高只能赔6万,不够的部分只能由商业保险补充。
来自:221.218.222.*
我认为交强险的出台是因为新交法的实施引起的。其实如果能在原来的商业三者险的基础上强行实行无责赔付就能解决交通肇事的赔付问题,何必再出台交强险呢?况且交强法在实行过程中还出现了很多“无责财产赔偿,使有责方获得合法不当得利”的情况,显然有失公平,应该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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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涉嫌行业垄断,保监会应该只制定赔付标准,保险费率应该由各保险公司根据标准自行制定,这样才能达到公平竞争的目的,不应该有过多的行政干预。赔付率极低,直接的结果就是让交强险成为保险公司的摇钱树,低风险的事实,让交强险几乎成为“只盈不亏”的赚钱工具。现在保险公司在争着做交强险,这说明了什么?
来自:218.61.183.*
交强险本身就是一个很不合理的险种,花1千多元买交强险,修车费却只有2000元,抢救费也只有8千元,所谓6万元的保险金只能是出现死亡才能再赔5万元。而最易发生的车损和人身外伤就只有区区1万元。如果买商业三者险,交1千元保费,可以有五万元的保障,而且无论是车损还是人伤都可以获得赔偿。交强险的推出是给养车人增加了大负担却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推出也应该针对那些不买商业险的人。坚决拥护对交强险的保费进行听证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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