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车可能将面临最高20万元的罚款,1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至5月15日。 对于非法营运也就是黑车,征求意见稿规定,由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新京报)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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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才能保护合法。黑车有相当一部分是报废了的出租车,夜间出没于街头巷尾,扰乱交通秩序,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与此同时还应加大旧车市场管理力度,不能让报废车辆通过不正当渠道又流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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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罚款这一种手段远远不够,不能引起足够警戒,要加大处罚力度。罚款20万元,拿不出怎么办,是否考虑用有期徒刑代替?除此之外,建议主城区内禁止各类摩托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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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之所以能生存,是因为公众交通(实际上很多都是个人承包、或私车挂靠)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若没有良好的服务,没有实惠的价格,群众是不会选择“黑车”的。政府制定政策时应该以民心为导向,在改善公共交通方面下大功夫。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杜绝黑车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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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黑车问题孤立起来看,要联系城市公共交通的全局。有些城乡接合部,公交车不到达,给黑车提供了市场空间。管理部门应以人为本,考虑工薪阶层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改善目前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工作滞后、各种交通方式之间未能充分衔接和协调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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